以仿制的古瓷骗取他人人民币150万元,利用受邀鉴定的便利以假翡翠冒充真品骗取他人人民币200万元,海南省收藏家协会原副会长冯所标涉嫌犯诈骗罪被提起公诉。昨天上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此案,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开店卖假古董 用仿制品诈钱
今年49岁的冯所标是海口人,具有高中文化的他曾经在1983年因犯奸淫幼女罪、诈骗罪被原文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满出狱后,对文物、宝石鉴定有一定研究的他经过多年奋斗,案发前担任了我省收藏家协会的副会长。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9月,被告人冯所标与李某(时任海南省收藏家协会会长,另案处理)、王某(时任海南省收藏家协会副会长,另案处理)在海南省三亚市注册成立三亚博仁堂工艺有限公司,承包三亚市某大酒店大堂三号商场销售古玩。同年10月,江西某集团实业公司在三亚市亚龙湾建造一贵宾楼,该公司董事长张某见冯所标、李某、王某经营的商场内有近代古瓷器销售,便向冯所标等人表示有意购买一批明、清近代古瓷在贵宾楼收藏。冯所标遂采购了一批仿制古瓷的现代瓷器,然后伙同王某、李某向张某介绍称,该批瓷器是从民间收购来的明、清等朝代的古瓷器。张某信以为真,以人民币150万元购买了43件“古瓷”。2004年5月,经江西省景德镇市文物局、陶瓷考古研究所有关专业人员鉴赏,认为该批陶瓷均为仿品。张某要求冯所标、王某、李某退款未果。
利用鉴定之便 卖假翡翠原石
担任海南省收藏家协会副会长之后,冯所标会经常接到别人请他做鉴定的邀请。2006年6月,符某从冯所标处购买了一块翡翠原石,打算转手卖给张某。交易时,不清楚翡翠原石来历的张某请冯所标帮助鉴别,冯所标遂将此情况告知符某,约定由冯所标提供翡翠原石及成交底价,符某与张某进行交易,在张某请冯所标鉴别时,抬高翡翠原石品质,共同牟利。
同年7月10日,冯所标将一块普通石岩与四块翡翠原石一起交给符某,谎称全部都是翡翠原石。后在符某与张某交易时,冯所标受邀鉴别称全部石岩均为翡翠原石。张某信以为真,经与符某商定以人民币90万元成交,其中普通石岩以人民币20万元成交。符某得款后,支付人民币75万元给冯所标。同年7月24日,冯所标将一块石岩交给符某,谎称是翡翠原石,让符某交易时开价200万元人民币。符某与张某进行交易时,冯所标受邀鉴别称该石岩是翡翠原石。当日,张某与符某商定以18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成交。之后,符某将人民币110万元存入冯所标以他人名义在工商银行开设的账户,另将人民币10万元现金支付给冯所标。 (记者任林林 特约记者黄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