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林韬竟然能从福建一路骗到上海,骗取他人钱款达27万元。7月11日上午,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韬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身高超过180厘米的林韬是福建福清人,相貌堂堂的他却有一种特殊的“癖好”,是个同性恋者。曾经混迹于武警部队当兵2年的他一贯游手好闲,靠着一张嘴皮子向人吹嘘自己是公安部武警总队军官,专门经营房地产生意,已经赚取美金100万元存在汇丰银行。2006年7月,林韬以提现需要预付现金为由,并以给予好处费人民币100万元为饵,在福州诱骗出租车司机林某将车辆变卖,骗得人民币12万元。林韬将此款用于和另一名同性恋者“王明”鬼混开销挥霍。
公诉机关还指控,在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间,林韬借住于上海市新闸路某宾馆,搭识客房部经理刘某,林韬又谎称,自己与中国民航总局局长在苏州工业园区投资房地产生意,已经赚取人民币4亿元,然后以要在上海开办索尼公司中国行政总部急需资金为由,开口借人民币15万元,并许诺要给予好处费50万元。看到林韬出示银行存款证明,刘某胆小怕事不敢多要好处费,只要求能给5万元好处费就心满意足了。拿到钱款的林韬大肆挥霍,竟然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将这些钱用得一干二净。归案后,警方从林韬身上搜查到他一次理发就花去1200元的原始凭证。据林韬交代,他只要有了钱,就会与“王明”住五星级宾馆或疯狂购物。(李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