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的小保安景龙龙在与女友分手后,借酒消愁,在喝了7瓶啤酒和六两白酒后,到ATM机处取钱,“迷迷糊糊就把手伸进去,把里边的皮带给拉出来了。”事后景龙龙承认,这只是一种发泄。检察院以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对其提起公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日下午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12月13日23时57分,被告人景龙龙酒后在北京市海淀区建设银行北京大学南街支行自助银行ATM机上取款时,趁ATM机出钞口闸门开启将手伸入出钞口,扯断ATM机上的六条传送带,致使该ATM机送钞模块损坏。经鉴定,一台5844柜员机传钞模块修复价格为人民币57972元。2006年12月15日,被告人景龙龙被抓获。
庭上,据被告人景龙龙交待,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那天他与女朋友分手,心里很难受,于是和朋友去喝了点酒。因为身上没钱了,他就去取钱。而因为当时喝多了钱掉在了地上,于是他又再取,迷糊中怎么也取不出来,就很生气,于是接着用手扯断了几根传送带。
景龙龙在酒醒之后,看到传送带坏了,有印象是自己拉的,于是就报警了,他曾拨打过110报警,并对110说:“这边出事了,你们过来一下。”然而,检察院调取当天报警记录,并没有被告人景龙龙所提到报警记录。
在庭上,经鉴定该ATM机的修复价格为人民币57972元,他认为价格鉴定太高,并承认自己没有能力偿还,但这笔钱“我是一定会还的”。(滕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