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时30分,昌平区兴寿镇湖门村村民刘志荣早早来到昌平法院,今天上午,昌平法院开庭审理刘志荣家被矿老板徐万忠用炸药爆炸一案。此案原由,竟是刘志荣多次举报村干部倒矿牟利,从而成为村干部和矿老板的眼中钉。
徐万忠绰号二聊天,今年51岁,也是湖门村村民,案发前,他是湖门村矿洞的承包人。湖门村是昌平区东北部一个3.3平方公里的小山村,有百余户人家,四百余口人。该村附近山上富含锰银矿,这种矿每吨能卖到数千元。而刘志荣对村干部的举报,就由矿洞而起。据刘志荣介绍,去年10月22日晚,有个矿商找到他,想通过他买矿石。“矿石的经营一直由村委会负责,买矿石应该去矿洞买或者找村委会,找我有什么用啊?”刘志荣说,他对此感到疑惑。通过矿商,他才知道,村里不直接卖矿了,矿商要想买矿,必须从有矿的村民手里购买。矿商还说,村民以每吨1800元的价格从村委会购得,转手以每吨2300元至2500元的价格出售。“村委会为什么不直接以2300元至2500元的价格卖给矿商呢?”刘志荣说,他去找村干部,说别人1800元买,他拿2300元买,这个要求也被拒绝,其实村干部就是想通过倒矿,在中间赚差价。于是,刘志荣和几位村民一起上访,举报村干部把集体的矿石倒给个别人,然后再由他们高价卖给矿商。
2006年11月29日上午,兴寿镇党委对湖门村部分倒卖矿石的村干部进行了处分。当晚,徐万忠就雇人用炸药去炸刘志荣家。徐万忠说:“村里让我管理矿洞的时候,刘志荣和我争,但村里不让他管,他就聚众闹事,造成矿山停产,工人们都看不过去,我就想吓唬吓唬他。”检方起诉说,徐万忠因矿洞经营问题对本村村民刘志荣不满,使用铵梯炸药私自制作爆炸装置,指使自己矿洞工人吴金林,于2006年11月29日20时许,用其制作的爆炸装置,将刘志荣家房屋炸出一个大洞,使该房各房间石膏线开裂、局部脱落,室内吊顶开裂,墙体产生不同程度的龟裂,横墙的连接断裂,此外,爆炸发生时,屋内有3人,爆炸导致1人脑外伤后神经反应,1人腰、腹部软组织损伤。检方认为,徐万忠和吴金林为报复他人,私自制作爆炸装置,对他人房屋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
吴金林小名铁柱,绰号吴老二,在矿洞负责爆破,他的工作就是打眼和放炸药。吴金林介绍说,徐万忠答应事成后给他3万元好处费,并交给他一大包炸药,约有2.5公斤。于是,他把炸药放到刘志荣家正房墙下,并用木棍支起来引爆,这样爆炸的威力才大。
“至2006年11月25日矿洞停产,我给湖门村老百姓弄到了几百万,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在最后陈述阶段,徐万忠还在表功。刘志荣气愤地说,徐万忠的弟弟就是村干部,他承包矿洞能从村里分到25%的利润,这几年赚了大钱。由于徐万忠拿炸药炸人,公安局已经停止给矿洞批炸药,矿洞停产已半年,新上任的村委会干部正准备追究徐万忠给村里造成的巨大损失。(记者 杨昌平 崔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