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兰州“10·9”“瘾君子”李治文锤杀老太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纵火罪判处李治文有期徒刑15年,以抢劫罪判处李治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合并执行死刑,并赔偿受害人亲属有关经济损失12万余元。
2006年10月9日,预谋抢劫的李治文怀揣榔头尾随一位到银行提款的老太来到兰州市双城门万盛大厦的17楼,并敲开提款老太的邻居李老太太的家门,李治文将李老太太砸倒在地,抢劫了李老太太家中存放的3万余元现金后纵火逃离现场。2006年11月,李治文在西安落网。法院开庭审理时,李老太太的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72万余元。李治文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法庭上安排自己的“后事”,其一,请求法庭判处其极刑,他不上诉,也不要求亲属代为上诉;其二,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请求法院对其采取注射的方式行刑。
案件回放 尾随取款老太欲抢劫
李治文初中没有毕业就走向社会,并染上了毒瘾。2002年被强制戒毒后仍然没有戒掉毒瘾,2004年2月,作为戒毒复吸人员,李治文被劳动教养。两年后,解除劳教的李治文开始在兰州打工。2006年10月9日上午,为“筹集”吸毒资金,他拿上准备好的榔头,在中央广场一家银行盯上了取钱的一名老太太,一直跟到双城门附近的另一家银行,等那名老太太再次取钱后,他悄悄跟着老太太走进了万盛大厦,并和老太太一起乘坐了电梯,为了不引起怀疑,李治文看到老太太按了一下17层后,他装模作样地按了18层,一出电梯,他就急忙从楼梯下到17楼,结果老太太早已进了家门。由于不知道老太太住在哪间,李治文只好挨家敲门,没有防备的李老太太打开了房门。
无辜邻居意外遭祸
李治文用榔头杀害李老太太后,将室内存放的3万余元现金以及手机等物进行了洗劫,临走时还放火点着了房子。火被扑灭后,消防官兵走进现场发现了李老太太的尸体。城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刑警接报后赶到现场,在死者李老太太头部清晰地勘验到外力钝器所致的痕迹。惨案发生后,引起了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
刑警查看万盛大厦监控录像后发现,有一名形迹可疑的男子在案发前进入大楼,案发后离开大楼,和该男子一起进入大楼的还有居住在案发现场隔壁的、上午从银行提款的老太太。次日上午,刑警来到双城门附近老太太去过的那家银行,在银行监控录像中果然发现了那名男子。10月11日晚,经过技术处理,警方查明那名男子叫李治文,时年25岁,居住在白银市平川区。刑警直奔白银市平川区,但李治文已逃离了平川。
11月3日下午,已为此案奔波了20多个日夜的刑警,终于获悉李治文在西安现身的消息。当晚8时,刑警驱车直奔西安,就在他们出发不到1个小时的时候,西安市临潼警方电告城关警方,李治文已在临潼的一个麻将馆里落网。
11月4日晚11时,李治文在被押解回兰后交代了尾随入室杀人纵火的全部犯罪过程。
记者 郝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