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邓某同居十多年的曾红,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自己的“老公”在外竟然有外遇,于是找到“第三者”,将其住房一把火给烧了。今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曾红涉嫌放火罪一案进行了审理。
据被告人曾红供述,“我老公有一次没关手机,我无意中发现有人给他发短信说‘老公,我难受,睡不着’,我当时挺怀疑,也挺生气的,问他,他没有承认。又过了几个月,他出去没带包,我翻他的包,里面有送货单,送货单上都是些家具、电视等物。于是,我就想看看是谁在勾引我老公。”
2006年8月11日,被告人曾红就抱着一周岁的女儿找到送货单上的地址,说了她“老公”邓某的名字,进屋后她看见两个保姆和一个5个月的小孩在睡觉,就问邓某在不在,说不在,又问他媳妇在不在,保姆说也不在,这样被告人曾红就知道她“老公”在外面和这个女人又有了一个家。在确定这些后,曾红就开始打电话给她“老公”,让他马上赶过来,声称:“不回来就把女儿掐死。”并且开始砸杯子砸电视,两个保姆就抱着孩子跑了。“我当时还是觉得不解气,我和他住了十多年,还他生了孩子,他对我不公平,而且给这个女的住这么好的房子,我心里不平衡,就想出出气,于是拿出几张面巾纸把床给点着了。”下楼后,曾红被警察带走。
庭上,法官经对曾红询问得知,曾红所称的“老公”为有妇之夫,这十多年来曾红与其只是非法同居,并在2005年7月生下一女儿。而其“老公”则和“第三者”在2006年3月生了孩子。
法庭上,被告人曾红声泪俱下,痛陈自己的不是,并对被害人即她口中的“第三者”表示歉意。(滕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