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中国170万警察追捕的第一对象,是一名55岁的女子。
由于涉嫌非法集资3亿多元,她卷款2500万元逃跑,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令“榜首”。
特殊:通缉令“榜首”为女
四方脸形,中等个微胖,1952年8月24日生……
这些描写成为全中国170万警察牢记的重要特征。
这位貌不惊人的女子——吉林人沙莉,如今登上了公安部A级通缉令的“榜首”,成为全国公安机关悬赏追捕的第一号对象。排在她身后的,是一连串的跨国毒贩、杀人逃犯和大盗。
“这表明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的重视程度。”警方相关人士表示。
公安部通缉令全文如下:经查,2003年至2006年底,犯罪嫌疑人沙莉在长春市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向5000余名群众非法吸收资金3亿元人民币,个人获取2500万元赃款后潜逃。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通缉令的发出日期是6月29日。与此同时,已有13人因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登上公安部B级通缉令。其中包括北京亿霖造林公司的7名高管。
谎言:狂敛数亿元产品为零
沙莉,是吉林海天实业公司的大股东。按照一些受害者的说法,沙莉是海天的长春大股东之一。“我们的钱最终都通过他们才能递到海天实业。”
海天实业是吉林人王希田成立的一家公司。从2003年起,他以生产一种化工原料为名,向社会高额集资。从最开始的3个月返利30%,到后来的3个月返利20%,最后改为半年返利20%,在4年时间里狂敛数亿元。而在这4年里,其工厂没有生产出来任何一种产品。
2006年年末,王希田与一批公司高管同时被抓;两个月后,吉林警方对海天公司的专案组成立,最多时一天有200多受害者前来报案。
“在当前的金融和法制环境下,非法集资是一种潜藏着巨大风险的行为,严重威胁着公众的资金安全。”吉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邴正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变化:非法集资“换汤不换药”
据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介绍:2005年以来,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呈蔓延之势。2006年1到11月,全国公安机关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653起,涉案金额263亿元;立集资诈骗案件841起,涉案金额18亿元。
“在打击下,非法集资犯罪呈现出几种新特征。”警方相关负责人指出:比如,集资诈骗案件的受害人就有了变化,从城市下岗职工、富裕农民向大学生、城市白领、个体老板转化;从早先的注册公司、担任法人代表,发展为打着科研单位的招牌……
非法集资的回报许诺,也不一定表现为货币形式。目前警方查处的“订蛋卡”、“歌星俱乐部”、“公园年票”等非法集资案件,其非法集资的回报许诺包括鸡蛋等实物、参加明星歌友会的机会、超值旅游服务等不同形式。“但是,回报许诺的形式并不影响对非法集资的认定。”警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