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要在建欣苑小区院内绿地上建一个电力开闭站,却遭到了业主的强烈反对,双方由此发生冲突。一名业主代表将批准该项目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告上了法庭,要求两部门撤销对该项目作出的行政许可。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昨日终审驳回了业主诉讼。
2002年,建欣苑小区开发商北京金隅公司,准备在建欣苑三里A座1号楼和2号楼之间的草地上修建一电力开闭站,于2002年和2003年分别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2006年又向市建委提出许可证变更的请求,得到批准。于是,金隅公司于2006年和2007年多次准备施工,但均遭到A座业主的反对。
建欣苑三里A座的业主王桂椿以个人名义起诉市规划委和市建委,要求二部门撤销对电力开闭站项目做出的行政许可。今年4月29日,王桂椿一审败诉后提起上诉。
昨日二中院终审驳回了王桂椿的上诉。法院采纳了金隅公司的意见,认为市建委延长颁发许可证的行为,及规委根据有关部门意见做出规划的行政行为均合法,而王的上诉理由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