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内部矛盾,西安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对总经理下毒手。经西安新城警方全力侦查,此案告破,4名疑犯落网,一人在逃。
因经营中的利益纠纷和业务产生矛盾并激化,身为西安市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的李浩雇凶将本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杀害。昨日,新城警方宣告:包括李浩在内的4名疑犯落入法网,警方目前正全力缉拿在逃的疑犯申锐。
案发
夜半时分一男倒在血泊中
2007年5月14日晚11时30分左右,在西安东郊高楼村附近的一家建筑工地,有过路群众突然发现异常情况:一男子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该建筑工地尚未正式动工,地处偏僻路段。警觉的群众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后,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长乐中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案发地。经初步勘查,血泊中的男子已不幸身亡。案情立即引起公安新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局长焦向发责成刑侦大队会同长乐中路派出所组成专案组侦查。15日凌晨零时许,副局长成希耀带领刑侦大队侦查员和技术人员急赴现场。
凶手手段极其残忍,受害男子身中20多刀,现场惨不忍睹。经走访调查,警方确定死者的身份:刘某,50岁左右,生前是西安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刘某为人厚道、生活俭朴,多年养成很有规律的生活。在西安房地产界,刘某很有名气。
追查
司机露富牵出雇凶董事长
是情杀?报复杀人?还是债务杀人?专案组展开摸排调查。
从刘某为人处世和生活上,警方很快排除了情杀和债务两方面的可能,将案件侦查方向确定在报复杀人上。因刘某生前所在的房地产公司社会关系深厚,刘某是公司业务核心人物,有着极其广阔的社会关系。警方先后调查1000多个关系点,排除其社会关系作案的可能性。
同时,警方对该房地产公司内部展开秘密调查。警方了解到,现年55岁的李浩原是西安某高校的副教授。1989年左右,通过朋友介绍,李浩认识了西安房地产界的精英刘某。之后,李浩下海经商,与刘某成立该房地产公司,做起了房地产生意。李浩和刘某都是公司股东,李浩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某是该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业务。
提起刘某的遇害,李浩显得十分痛心,并称,他和刘某的关系很好,但其表现出的异常冷静引起警方的怀疑。警方在对李浩秘密调查时,在该公司又发现端倪。
现年30岁的男子周杰是西安市人,多年来一直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李浩的司机,是李浩的亲信。在刘某遭杀害前一段时间,周杰突然一夜暴富,不仅拥有一辆近20万元的私家车,还买了一部高档手机,此外,他表现出手头极其阔绰,经常大把花钱出入各种高档场所。周杰曾在公司炫耀说,这些都是董事长给自己配的。
在案发后初期,警方对周杰两次传唤时,周杰谈笑自如。6月28日上午9时许,警方在掌握初步证据后对周杰第三次传唤。经十多小时的斗智,周杰瘫坐在地,交待了受董事长李浩的指示,雇凶报复杀害刘某的犯罪事实。
原因
发生分歧董事长雇凶杀人
原来,在房地产公司业务经营上和经济利益问题上,身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李浩与身为总经理的刘某发生分歧,继而产生矛盾。在今年年初,李浩让周杰想办法除掉刘某。起初,周杰认为此事不好办,此事便搁置下来。4月初,因业务和经济利益,李浩与刘某在公司发生激烈争吵,李浩下狠心决定要雇凶杀人。之后,李浩对周杰称“不管咋样,不管花多少钱,一定要除掉刘”。
在公司董事长办公室,李浩与周杰密谋。李浩给周杰55万元,周杰将其中近20万元花费在雇用、找寻杀手方面,自己将其余钱财挥霍(后经查证,李浩总共给周杰在银行账户上打了200万元作为雇凶杀人的“经费”)。4月初,周杰唆使其朋友张文胜雇凶杀人,并承诺给15万元“好处费”。39岁的张文胜是西安市人,案发前做酒水饮料批发生意。随后,张文胜又找来曾一同打工的富平县27岁男子郭琦。
在该房地产公司某办公室,周杰、张文胜和郭琦三人密谋此事。周杰答应共付“好处费”15万元,先支付7万元,待事成后再付剩下的8万元。在实施犯罪期间,周杰曾跟随郭琦到成都寻找“杀手”,而对方在收取7万元后失踪。
行凶
跟踪一月车库外歹徒动手
无奈,郭琦决定自己动手。他返回西安找到富平老乡申锐预谋此事。郭琦来到该房地产公司,以谈业务为名,专门与刘某见面并确认目标。为确保万无一失,从4月上旬开始,郭琦等人悄悄跟踪受害者刘某长达一个月时间,掌握了刘某的生活规律和活动地点。
5月14日晚8时许,郭琦和申锐来到该房地产公司所在的建筑工地,翻墙进入工地潜伏在车库暗处。当晚9时10分,刘某驾车返回该建筑工地。刘某刚锁好车库门时,郭琦和申锐持刀冲出并叫了一声“刘总”。当刘某转身询问“是谁”时,有人答“我是来收拾你的”。说话间,残忍的两歹徒持刀对受害者猛刺,刘某当场倒在血泊里……
6月28日凌晨1时许,正当疑犯李浩驾车潜逃时,公安新城分局刑侦大队侦查员黄静、张伟及时赶到将其抓获归案。截至昨日,此案其他疑犯张文胜、郭琦落入法网,疑犯申锐在逃。
目前,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李浩、周杰、张文胜、郭琦等4人均被新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司机交待
“董事长付200万让我雇凶杀人”
昨日上午10时许,刑警押解疑犯周杰、郭琦等人指认犯罪现场。身着黄色看守服的周杰神情沮丧,眼神中流露出不安。
“我曾劝阻过董事长,说这事不好弄。”在看守所内,周杰懊悔地说:“可是,李浩说非弄不可。我曾犹豫过……”事发后,周杰彻底交待了犯罪过程以及自己的犯罪心理。“今年年初,李浩就悄悄让我找人除掉总经理,我听说要杀人,感到害怕,就找种种借口拖延。李浩却追得很紧,问我‘杀一个人需要多少钱?’我说要‘55万元’,想多说点阻止他。可是,李浩下决心要我干。还给我银行账户上打了200万元……我俩商量,事情只要做得万无一失,也许就没事……”周杰事后交待,在巨大金钱诱惑面前,他失去了良知,产生了冒险赌一把的心理,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害人害己。“刘总是公司的顶梁柱,公司业务主要靠他了。”案发后,李浩曾对调查的民警如是说:“刘总遇害了,我的心也很痛……”之后,李浩很痛快地拿出巨款给死者家属,并假装很积极地配合家属处理后事。在高墙内,受雇杀人的疑犯郭琦悔恨不已。“当听说人死了,我害怕,想投案自首,又害怕受到法律制裁……整天窝在出租屋里不敢出来……”
警方缉凶
悬赏5000元通缉疑犯申锐
昨晚,新城警方通过本报缉拿此案在逃疑犯申锐,同时上网在全国范围内通缉。希望知情者积极拨打电话029—83285030,联系黄警官举报。对于提供线索破案者,公安新城分局决定,奖励现金5000元。
疑犯申锐,男,28岁,体态偏瘦,眼睛中高度近视,身高1.72米左右,家住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梅家坪镇焦化街福利巷1号,富平口音,身份证号:610528197910014815。
案件反思
专家解析“财富凶杀”
昨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侦大队长邓军虎分析说,人们都明白“和为贵”的道理,可许多人在真正遇到纠纷和矛盾后却难以做到“和为贵”。其实,人们在交往过程中不发生矛盾是不可能的,而矛盾和纠纷总是需要化解和解决的。此案警示人们:一旦遇到矛盾纠纷,尤其是财富矛盾,一定更要理智冷静,妥善处理;一定要遵守法律。该刑侦大队教导员张继军分析说,就此案而言,除对财富的欲望外,疑犯对法律的无知和侥幸导致事发。在矛盾发生时,如果他们能把注意力从狭隘的个人偏见中解脱出来,遇到问题采取宽容和与人为善的态度,而不是依靠暴力解决问题,也许就不会酿成悲剧。
据陕西省有关犯罪心理专家指出,在近年来发生的命案中,因激情突发和婚恋、家庭、邻里、工作、琐事纠纷等矛盾激化导致的报复杀人案件占到多数,而激情和报复杀人案件的比重较大。要避免这类案件的发生,要求我们每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应好好把握自己。在平日为人处世中,每个人要学会依靠各种正常渠道化解矛盾,避免矛盾的激化。
我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心理专家称,在遇到不顺心或不愉快时,人会产生不高兴、生气等情绪是正常的心理活动。但是,不论有多么生气、多么委屈,都不能危害他人的健康,更不能危及他人的生命。实际上,伤及他人健康与生命的任何行为,最终都是以自己付出更大的代价来偿还的。
有关犯罪心理专家称,此案是一起典型的雇凶杀人案。这是国内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方式,其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一般情况下,法律上对此类案件中的授意者、教唆者、组织者均认定为主犯。
专家称,在当今的法制社会,无论是谁都要明白:财富是始终不能超越法律界限的,是不能超过道德伦理界限的,也是不能超越公民权利界限的,更不能成为随意侵害他人权益、危及公民生命的“暴力武器”。“财富凶杀”犯罪会使暴力成为双刃剑,在残害对方的同时,也在伤害自己,伤及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