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李香(化名)被邻村17岁少年劳由×污辱后,因遭到对方的恐吓而不敢告诉父母。直到她怀孕6个多月肚子隆起时,家人才得知她受污辱的事情。事情败露后,涉嫌强奸的劳由×及其父母答应承担李香引产及治疗的一切费用,后却出尔反尔。劳由×畏罪潜逃后,李香的父亲四处寻找,历时半年终于亲手将劳由×抓获送公安机关。劳由×最终被海口琼山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受害者起诉强奸犯索赔5万
昨天下午,李香的父亲来到海口琼山区人民法院,将强奸他女儿并致其怀孕的劳由×告到法院,向劳由×及其父亲索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0150元。法院受理了李父的起诉。
“李香受污辱怀孕后,初一没念完便辍学了。她身体发育还未成熟就被迫引产,对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引产后,李香的身体几年来一直很虚弱,人再也长不高,身高一直保持在1.5米左右;性格也变得相当内向,平时少说话也少外出,没事就待在家里。”李父对记者说道。李父表示,强奸犯对李香所造成的伤害是一辈子的,就算让他赔再多的钱也无法挽回损失。李父说,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今年5月31日省高院接访时,他还到省高院反映过此事。
14岁女生怀孕半年才被发觉
2004年12月16日下午,海口琼山区某中学初一女生李香周五放学后,跟往常一样从学校回到农村的家里。当天晚上,李香换衣服时,被母亲陈女士无意间看到了那高高隆起的肚子。可不管陈女士怎么问,李香就是保持沉默,不肯说出事情的真相。
看到女儿怀孕了,陈女士吓得赶紧把这此事告诉丈夫。李父说,刚开始时,看到女儿不肯说清情况,他气得打了女儿两巴掌。李香哭过一阵后,才把自己遭人污辱、恐吓的经过说出来。从李香受污辱的时间算起,她怀孕已有6个月。李香平时上学时都是住在外婆家,很少回家,难怪她怀孕那么久才被母亲发现。见女儿这个样子,李香的父母既心痛又气愤。
罪犯写悔过书称愿付医疗费
李父得知女儿受污辱的经过后,十分气愤,立即带着女儿去嫌犯劳由×的家,准备向他核实此事并找他算账。李父去了几趟劳由×家都没找到他。
2004年12月21日,劳由×及其家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通过他人主动约见李父。当时,劳由×的父母、李父及村里的几位见证村民在场。劳由×当着众人承认了自己强奸李香的事实。李父当时提出要报案。劳由×及其父母苦苦哀求,并表示李香到医院引产的一切费用由他们承担。李父说,考虑到李香还小,以后还要上学,担心报案后此事传出去对女儿的名声不好,而且他家经济困难,便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劳由×当众写下一份《悔过书》,写明他强奸李香的事实和经过,表示愿意承担李香怀孕的后果责任。
罪犯出尔反尔负案潜逃
李父当时想,只要劳由×及其家人出钱给李香引产并将她治疗好。令李父没料到的是,当他第二天去劳家找他们索要医疗费时,劳由×父母的态度变得相当冷淡,他们说劳由×不在家,人也不知跑到哪里了。“我儿子找不到了,我家里也拿不出那么多钱,你想怎么样由你去,这事我们不管了。”劳由×的父亲对他说道。
明明已经谈好的事,而且对方还写下《悔过书》,现在对方却出尔反尔,面对这种情况,李父气愤难耐。2004年12月27日,李父向海口公安局琼山分局报案。公安机关马上立案侦查,并对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劳由×展开抓捕。劳由×畏罪潜逃,办案民警多次出动,但一直无法抓到他。
受害者父亲历时半年擒罪犯
2004年12月28日,李父带着李香到海南省人民医院检查并引产。因李香出血过多花了不少钱。后来,为减少费用,一个多星期后,李香从省人民医院提前出院,在海口府城租房居住,每天到琼山区妇幼保健院接受治疗。经诊断,李香患上阴道炎、子宫感染等妇科病。李香引产的全部费用均由其家人承担。
女儿遭人污辱怀孕,强奸犯竟连医疗费都不肯承担。李父下定决心,不管付出多大代价,一定要把强奸犯抓到,使他受到法律的制裁。李香康复后,李父开始利用自己所有的社会关系,四处打听、查找劳由×的下落。近半年过去了,一点也没有劳由×的消息,可李父没有气馁。
2005年7月10日,一位知情人打电话给李父,说在琼山区的一个村子里见过劳由×。李父得知消息后,马上联系堂兄弟们,商议如何抓捕劳由×。李父先拨打110报警,然后率人赶往劳由×所在的村庄。当天下午,李父亲手将劳由×抓获,并将他扭送到当地派出所。
强奸犯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去年,琼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劳由×涉嫌强奸对其提起公诉。琼山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因劳由×系未成年人,且本案涉及个人隐私,琼山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琼山法院认为,劳由×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检察院指控其犯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劳由×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减轻处罚。琼山区法院故以强奸罪判处劳由×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