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凡旺是赣州市交通局副局长兼港航处处长,“凡旺”本以为凡事都可以旺,然而他因几年前在高速办的受贿行为终究没能逃过坐监的命运。6月29日,由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曾凡旺受贿案,经寻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曾凡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计人民币10万元。
妻子养病红包飞来
曾凡旺于2001年6月至2004年7月,在任赣州市高速办主任、赣州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赣州市赣定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赣州市基本建设投资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3.6万元、美金1000元。
2001年11月,曾凡旺的妻子因病住院,承担了赣定高速部分项目的省交通设计院的副院长胡某带人看望后,给了礼包6000元。2003年9月间,曾凡旺的妻子动手术后在家养病。北京城建道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赣定高速信丰至定南公路项目BP1标段工程项目经理赵某和小姨子石某到曾凡旺家看望时,奉上1万元。
多次关照工程业主
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曾凡旺得到工程承建业主的红包后,多次关照对方。其中,承建赣定高速公路信丰至定南公路项目PC标段工程的广东某集团公司的罗某,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就得到了关照。2004年春节刚过,曾凡旺代表赣州市高速办到工地慰问施工业主,罗某私下送给他2万元。同年清明节前后,因为罗某订的合同是2004年4月份完工的,为了得到曾凡旺的关照,他在曾凡旺的办公室又送上1万元。后来,工程被同意延至2004年6月份完工。
被人笑为“资深老嫖”
曾凡旺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嫖,被人笑为属于“资深老嫖”。赣州市纪委的有关通报透露,早在1998年5月,时任宁都县副县长的曾凡旺在赣州嫖娼时曾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曾凡旺嫖娼后竟毫发无损,照样当官,原来是靠两个“义士”为其“两肋插刀”,陪同前去嫖娼的一名党员干部,不仅不向组织报告,反而为曾凡旺出资交纳罚款;另一个是负责处理此案的民警,他侵吞罚款后,压案不报遮盖了丑行。
随着曾凡旺多次嫖娼和受贿案情的暴露,8年前曾包庇曾凡旺的涉案民警受到留党察看1年、行政记大过处分,与曾凡旺同行的那名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潘伯尘 李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