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毒贩王邈被法警带进法庭时,她坐在旁听席上的老母亲泪水便悄悄流了下来。由于法庭不允许小孩进入法庭,王邈2岁的儿子只能在法庭外苦等审理结果。王邈在去年涉嫌贩卖0.28克海洛因和持有243.13克海洛因被警方查获后,日前她在一中院接受了审理。
公诉人在法庭上称,王邈于2006年9月13日12时许,在本市丰台区菜户营西街路边向王利贩卖毒品海洛因0.28克。当日13时许,王利向他人贩卖海洛因时被抓获。当日17时许,王利协助公安机关将王邈抓获,民警在王邈暂住地起获其用于贩卖的毒品海洛因243.13克。
“毒品都是我阿姨的,有人要货时她给我打电话,随后我从她那里会拿到1小包毒品。在我租住的平房搜查出的毒品不是我的。”王邈在法庭上哭着辩称。
王邈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说,以王邈的实际情况,不可能拥有价值十多万的海洛因。另外警方在搜查时发现毒品在王邈的租住平房内随意放置,有存在幕后黑手操控的可能。王邈只是贩卖数量极少的毒品,希望法庭能依法查明。
但检方提供的房东证词显示,王邈和一个2岁的孩子住在平房已经1个多月时间,其间没有见有什么人来她的住处。另外毒贩王利也能证实他只和王邈联系,在王邈贩卖毒品过程中没有发现王邈“阿姨”的踪影。同时,通过警方与王邈所住地警方联系,并没有查到她所称的“阿姨”。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此案。审理结束后,记者在法院门口又见到了王邈的母亲和两岁的儿子,王邈的母亲边哭边痛斥毒品的罪恶,原本已经熟睡的小男孩儿也跟着姥姥哭了起来。
检方一名公诉人告诉记者,在尿检中警方发现王邈是吸毒者,而在此案中她是明显的“以贩养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