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儿是“某监狱何大队长”,一会又变身成“某医院刘院长”,中山市两男子一唱一和,行骗数十次,诈骗金额近50万。6月28日,中山市人民法院对该两名以行骗为生的男子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四年半。
经查明,2002年7月底,邓某成冒充广东高明监狱“何大队长”,打电话给高明监狱服刑人员梁某的母亲霍某,谎称交钱后能为其儿子办理假释、减刑。霍某信以为真,遂先后五次向其同伙麦某祥等人交款56300元。
另查明,2006年10月份,邓某成、麦某祥发现女青年李某与他人有暧昧关系后,两人分别假扮“何生”及中山市某凤医院“刘院长”,以持有李某与他人暧昧关系的光盘为由,向李某敲诈得款人民币11000元、骗得李一部价值1100元的手机。二人又谎称可以帮李调动工作,先后二次骗得李某34500元。(邬科 官琳 朱仕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