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捐献200毫升的血,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抽走了300毫升。这岂不是变成了强行抽血!”从四川到昆明打工的周泽兵认为,自己献爱心却遭受“非礼”,于是将昆明血液中心告上法庭,索赔1万元精神抚慰金。昨天(28日)获悉,五华区法院黑林铺法庭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献血被多抽走100毫升?
“我到昆明已经10多年了,现在一家皮鞋厂打零工。”今年24岁的周泽兵,是四川省资中县人,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初中还没毕业的他,就跟着叔叔外出打工,来到了昆明。
周泽兵个子不高,有些偏瘦,说话软声细语,然而他却从2000年起就一直坚持无偿献血。“我是看到了宣传才萌发献血的念头,这可是救人的事,而且献血对身体并没有什么影响,应该多做好事!”如今周泽兵共献了5次血,“我已经为昆明献了1000多毫升血!”提起这些,周泽兵有点自豪,“昆明本来就是一个缺血城市,动不动就闹血荒,我在昆明生活,应该为昆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今年5月17日,周泽兵再次来到位于昆明百货大楼附近的无偿献血点,“这天下着大雨,人很少,我匆匆忙忙填了表,献完血就跑回家了”。然而,事后当他翻出《无偿献血证》时,发现《无偿献血证》上记录的采血量竟是300毫升,“我在‘献血登记表’上填的明明只是献200毫升血,为什么最后竟抽了我300毫升,当时我觉得自己受了骗。”
告状索万元精神抚慰金
5月20日,周泽兵再次来到昆明百货大楼附近的这个无偿献血点,查询自己到底被抽了多少血,“当时我在无偿献血车上查询电脑记录都是300毫升,第二天我又到另一辆无偿献血车上去查,电脑显示的还是300毫升。我问医生电脑会不会出错,医生答复电脑百分之百不会出错”。
之后,周泽兵找到了昆明血液中心,“可血液中心竟说实际只抽了200毫升,《无偿献血证》上记录的300毫升是笔误,纯属工作失误,要我拿《无偿献血证》给他们改回200毫升,这明显是在推脱责任!”
周泽兵无法接受血液中心的说法,要求血液中心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我只是希望他们做错了事能勇于承认,让媒体关注这事,让献血活动能更透明,但他们拒绝了,我只好找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周泽兵的诉讼请求共有两项:要求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血液中心:有血为证没多抽
“这真的就是个笔误!”昆明血液中心血源管理科李科长介绍,当天周泽兵确实只献了200毫升血,采血车的工作人员也只采了200毫升,可因为献300毫升血的人很多,所以办《无偿献血证》的工作人员错盖成300毫升的条章,“不管怎么说这确实是我们工作失误,我们已对办证人员进行了处罚”。
“现在他献的血还放着,我们都不敢用,大家都可以来看,我们该做的都已经做了!”对于周泽兵的起诉,李科长有些无奈,“当我们接到周泽兵的投诉,经调查后向他进行了解释,并向他道歉,甚至拿出他献的血给他看,就是200毫升!可他不相信,我们好话说尽,可他就是不依不饶,非要我们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后来又要求我们给他补偿。我们这是公益事业,并没有这样的先例,也没有这项经费,所以我们无法答应他。于是他就开始到处反映、到处去告,他真是有些得理不饶人!”
可为什么周泽兵在献血车的电脑上,会看到献血300毫升的记录?李科长解释,因为献300毫升血的情况很多,所以在采血车电脑的登录界面上,都默认为300毫升,如果献血量与默认值不一样时再进行更改,周泽兵看到的是登录界面,并非查询界面,“他来到中心,我们拿他的《无偿献血证》,通过电脑扫描条码进入查询界面,可以明明白白看到他的献血量就是200毫升!”
律师:多抽血不合法
为周泽兵打这起官司的是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左建文律师。“这是一起公益官司,案件非常典型”,基于周泽兵的实际情况,左律师决定免费为他打这起官司。
左律师提出:我国实行的是无偿献血,如果献血者不愿意是不能强迫的,对于是否愿意献血、愿意献多少血?都由献血者自己决定。周泽兵的目的是自愿献200毫升血,那么采血站就只能按照他的意愿采200毫升血,如果多采就是侵权。如果血液中心多采100毫升血的事实成立,那么多采的这100毫升血就是不合法采集,血液中心就违背了献血者本人的意愿,违反了《献血法》关于献血自愿的规定,侵害了周泽兵的生命健康权。
然而血液不能作为商品来进行处理,所以对多抽走的100毫升血是无法计价的,生命健康权属于人身权的一部分,根据法律的规定,人身权受到侵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段瞾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