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曾被“金融大盗”国洪起“盗走”十数亿元的广东证券被证监会清算,当天,时任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的钟伟华被免职。昨日上午,事隔一年半后,钟伟华因涉嫌受贿13.5万人民币、1000英镑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而此前其涉嫌的罪名是玩忽职守。
“双规”中坦白受贿事实
据悉,现年49岁的钟伟华是广东五华县人,在1994年到2004年间,先后担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广东证券”)总经理、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2004年初,“金融大盗”国洪起被抓,他被指勾结广东证券北京长春桥路营业部负责人饶金良、朱捷,以及广州西华路营业部负责人吴克夫,虚增国债作回购融资,骗取资金达10多亿元,最终导致广东证券危机爆发。2005年11月4日,广东证券被证监会关闭清算,钟伟华当天被免职。
2006年3月,国洪起等人在接受审讯中多次提到能够在广东证券大举挪用国债回购融资,是得到了钟伟华的授权。2006年6月中旬,国洪起等人被判刑后,钟伟华被纪检部门盯上了,并在随后的“双规”中坦白了自己的受贿事实,而且动员家人退还所有赃款。
春节“利市”不算受贿?
昨日庭审中,钟伟华对受贿事实供认不讳。其辩护律师则对1万元“开业利市”和1000英镑“春节利市”的贿款定性提出异议,其认为这两次送钱的背后并无具体请托事项,且钟伟华还返还了5000元的“利市”,因此,这只是“人情往来”,最多是“不正之风”或“违纪”,而不能算受贿。
而公诉人回应道,“如果钟伟华不是上司,朱某会封这么大的红包吗?”且朱某送礼后,其昆明营业部便顺利得到了公司划拨的业务费,其用心很明显。
在最后,钟伟华流露出悔意,“做出这样的事,我很愧疚,我辜负了党和国家的培养,辜负了家人和朋友的期盼。”公诉人也当庭肯定了钟伟华的自首和退赃情节,据了解,案发后,钟发动家人向纪检部门主动退赃51.8万元,其中15.1万元已转至广东省检察院扣押。本案将择日宣判。(李朝涛 仰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