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是高考生查成绩的日子,可四川江油市民陈某却陷入了无限的痛苦之中,“如果女儿小汐不死,她也应该在今天知道自己的高考成绩。”去年3月6日,一双罪恶的手结束了小汐年仅17岁的生命,杀害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她的表弟小云。2007年6月25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6年3月6日,被告人小云准备到其姐租的房子去睡觉,行至东胜路口时,碰到姑妈的女儿,即表姐小汐放学骑车回家。小云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高中,小汐却考上了江油中学,加上父母经常在他面前夸小汐如何优秀,要他向小汐看齐,小云心理不平衡,于是就产生了杀害小汐的念头。小云假称:“表姐,太白桥那边有人找你。”小汐信以为真,就跟小云到太白桥附近的建筑工地去。趁小汐不备,小云采取用铁丝勒、用手掐等手段,将小汐残忍杀害。作案后,小云将小汐的尸体运到太平镇胡某房后抛尸,并将小汐的自行车抛到太白桥下的昌明河里,然后潜回姐姐家睡觉。
小汐的家人提出了总计16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庭审中,小云父母称,“我们没有钱,一分钱也没有。”小汐的爸爸陈某说:“自从孩子出事后,我们两家就形同陌路了。”据他称,小云家只给了8000多元火化、安葬费,就再也没有出一分钱了,“他们家没有一个人向我们表示过任何安慰和问候。”
陈某拿出小汐的一摞奖状哭着说,小汐一直是学校的班干部,她的绘画还获得过全国铜奖,英语成绩也是班上的前几名。“小云也是我们一家人手把手带大的,我们视他为亲儿子,谁知竟是这样的结局。”陈某禁不住失声痛哭。
合议庭对此案没有当庭宣判。(作者:廖兴友 梁柱生 兰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