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心境
“不去诉讼,永远没有结果”
张永年是“中国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主任,年初,他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政府虽然从未放弃追索,但由于种种原因,仅依据相关国际公约是不容易运作的。”这为民间组织的有所作为留下了空间。
王武庆先生是北京德正国际拍卖公司负责人,他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谈到:流失文物业内定义是指,1840年鸦片战争后到1949新中国成立的百余年间,因不道德的和非法手段流失到海外的中国文物。目前粗略估计,我国流失文物多达1000多万件。能够追索的是通过非法手段(比如战争掠夺、盗窃、骗取等)获得的中国文物。
王武庆称:“我们拍卖行这几年做了很多流失文物的拍卖工作,一般说来,流失文物会通过外交途径或竞拍收回。但有限的经费对于上不封顶的文物拍卖来说,可以说是杯水车薪。”
谈到追索问题,王武庆认为:理论上对部分文物我们可以追索,我们似乎也找到了行之有效的诉讼途径和法律依据,但因年代久远,文物流转线索模糊,加上异国保全、执行的难度,我们即使对每个诉讼都竭尽全力,也不见得都能取得预期效果。
“但是不去诉讼,永远没结果。”刘洋称,“我们不妨做个假设,启动这场诉讼,如果胜诉并能得到有效执行,那么这个个案在我国可以成为一个有效案例,各地如果都能启动诉讼,前景将非常美好,正如先前所说,1000万件文物哪怕追索成功万分之一,也有1000件回归,这仍是令人欢欣鼓舞的前景。”
家人支持
儿子跟着老爸当助理
刘洋原籍江苏,15岁时跟随父亲去了新疆,后又到海南求职,2004年北上京城。
无论到哪儿,刘洋都开着自己那辆白色的马自达。刘洋手上带了一串水晶,对于文物,刘洋有挥之不去的情结。“小时候去圆明园,看到那些断胳膊断腿的文物,我趴那儿哭了。”
2002年,刘洋成立了“海外流失文物民族尊严、追索起诉办公室”,虽然刘洋的名片上印着“起诉办公室负责人”,但他的办公室属于民间机构,没有登记:“目前办公室就我一个人和两个助手。”
刘洋说的助手是自己的儿子刘彻。这个25岁的男孩两年前从海南大学毕业后,一直跟在父亲身边,帮父亲收集资料、整理文件。
“工作室不发工资,好在吃住都在家里,也花不着什么钱。”刘彻说,“我怕爸爸一个人在各地太辛苦。他年纪大了,出去也要有个人照顾。”
对刘洋现在做的事情,妻子一向给予支持,“他总说人总要有点儿追求,我也这么认为。”
“做律师可以做到70岁,目前这个工作室全部是我做律师在支撑,就这次到洛阳立案,从北京出来12天,带来的1万元还剩1000元。基本用于吃饭、住宿、汽油,还有到文物景点考察时的门票上了。现在各地文物景点的门票太贵了。”刘洋笑了。
为了文物追索,刘洋全国各地跑了好多地方。“有支持的,也有拿我当神经病看的。”刘洋说,有时到一个部门后,对方听说自己的来意,也不多说,写个二寸宽的小纸条让到其他部门办理。跑到其他部门,对方又推个部门,经常踢来踢去,把自己气得不行。没办法,这是自找的麻烦事。
谈起这场诉讼,刘洋认为意义不在于是否胜诉,但有如下作用:有人告了,更多的人看到了。
刘洋谈诉讼
国家财产个人怎么当原告?
刘洋理由:在我国,国家财产公民人人有份,佛首属于共同共有,依据法理,权利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原告。
爷爷抢的东西为啥告孙子?
刘洋理由:对于那些对文物实施盗抢的非法所有者当然是本案被告,但这些人都已作古,虽然俗语称“人不死债不烂,人一死债就烂”,但依据相关法理,对于物权的追索可以超越原有主体,只要物的取得不合法,那么这个物走到哪儿追到哪儿。
清朝时抢东西适用现在法律不?
刘洋理由:法不溯及既往,因此很多人都说,清朝末年当时文物没有法律保护,现在起诉,缺少维权依据。我理解的是作为物的占有必须合乎规则,这个是民法的原始规范,文物本身也是“物”。我期待有专门研究法制史的专家特别是清史专家,为我提供相关帮助。
受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刘洋理由: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自行延长诉讼时效的权力,另外,我国民法规定,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损害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诉讼时效不成问题。
刘洋说:“法院立案了,就等于胜利了一半”(记者望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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