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奉劝那些如日中天的领导干部们千万要洁身自好……”6月21日下午,因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原局长陈开华(副厅级)在法庭受审时,一边不停地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提出异议,一边还不忘“提醒”别人。
今年56岁的陈开华,在任宣城市公安局局长之前,曾担任马鞍山市花山区副区长,雨山区区长、区委书记和马鞍山市公安局长等职。今年5月,安徽省检察院对陈开华涉嫌犯罪案侦查终结后,交由六安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6月21日,六安市中级法院在舒城县开庭审理此案。
当天庭审中,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陈开华提出了指控。记者注意到,陈开华涉嫌受贿的事实大多数都与建筑工程有关。这些工程包括马鞍山市雨山区政府办公楼及马鞍山和宣城两市公安局办公楼、指挥中心的建筑装修等等。检察机关查明,陈开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57万余元、美元6.2万元、港币1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万多元和港币2.8万多元的名牌手表各一块,受贿总金额达100多万元人民币。此外,陈开华还对人民币58万余元、美元1800元的家庭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针对检察机关的指控,陈开华进行了诸多辩解。他还声称曾“教育”行贿人周某说:“不允许你这样搞(指送钱),以前送的钱还在那里,今后还要还给你。”有些滑稽的是,庭审休庭间隙,陈开华抓紧时间对从老家赶来旁听的一些亲朋好友发表了自己的感慨:“监狱是一所大学校,可以学到不少东西。”
“今天我很惭愧地站在被告人席上,这不仅给我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也给全省公安战线上的广大干部带来不好的影响。事已至此,我不再讲任何客观原因,只能在自己的主观上寻找答案……”最后陈述阶段,陈开华同许多贪官一样,借机发表了自己的“感言”。
当天下午4点30分左右庭审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记者吴贻伙、汪凌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