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笔误将违法者名字开错,心存侥幸的李先生未及时交纳罚款。一年以后,李怎么也没想到,原本才200元的罚单,却“增值”到3284元,整整翻了16倍之多。昨日,李先生咬牙交了3000多元的罚款和滞纳金。
据李某介绍,2006年1月8日,他在安顺市西秀区塔山西路行车时,在严禁辗压的双实线上进行左转调头被安顺市交警支队执勤民警当场抓住,交警向其开具了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过,回家之后,他打开处罚书,心中一阵窃喜:交警在开单时误将李建雄写成了“赵建雄”。尽管处罚书上李建雄的驾驶证号、身份证地址等其余信息准确无误,但他还是固执的认为反正上面名字不是我,因此,超过法定申诉期后,他既未交罚款也未到交警队对罚单提出异议。
近日,李进行驾证换证时被交警发现其有超过一年的交通罚款未交在案记录,无法换证、面临吊销驾证危险的他这才慌了神。此时,当时仅仅200元的交通罚款按每日3%的加处罚款,已经累计到3200多元,最后他不得不再次来到安顺市交警支队寻求帮助。
然而,交警方面认为,这一笔误并不影响对李建雄交通违法事实的认定,最后交警对这一情况如实开具了证明,并作出了如数交纳罚款、酌情处理驾证扣2分的意见之后,李才如释重负。
作者: 廖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