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毒,我总共花掉了100多万元,最后落了个妻离子散的下场!”32岁的李强(化名)曾是安徽省十佳精神文明青年,并担任安徽省南陵县商会会长。因为好奇吸毒误入歧途之后,短短两年他便吸光了百万家产。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20日上午,本报记者走进芜湖市戒毒所,采访了李强。
“十佳青年”沦为瘾君子
在芜湖市戒毒所,从病房出来的李强用手理了理头发,许久不开口说话。
32岁的李强曾经在南陵颇为有名。上世纪90年代末,年纪轻轻的他随同亲友们从事客运业,短短几年便收入可观,他每月都要向希望工程捐献一笔款子,少则几千元。他也被大家推选为安徽省南陵县商会会长、汽车运输队队长。2003年3月份,他还被评选为“安徽省十佳精神文明青年”。很快他有了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妻子温柔漂亮,孩子聪明可爱。但是,这一切都在他吸毒之后彻底改变了。“为了吸毒,我总共花掉了100多万元,最后落了个妻离子散的下场!”李强感慨道。2004年的正月,朋友从外地打工回来。晚上聚会时,他看到几个朋友在吞云吐雾,神情好像进入了仙境。在强烈的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吸上第一口。几次吸食之后,他感到自己上瘾了。只要有一天不吸毒,他就感到全身难受。上瘾后,什么都不想干,只想着怎么拿钱去换成白粉。
每天吸毒要花七八百
“每天吸白粉的钱都要七八百块。”李强回忆道。为了维持吸毒的巨大开销,他背着家里人,偷偷卖掉了自己的私家车。但这些钱很快便挥霍一空。之后,他又偷偷卖了两辆客车。渐渐他将吸毒用的针管带回了家,终于被妻子和家人发现了。
看着自己事业败落,在毒瘾没有发作的时候,李强也深感自责。2006年5月,他只身来到武汉,自愿戒毒。半个月很快就过去了,但是他身上的毒瘾丝毫没有减轻。妻子在无数次地规劝无效之后,流着伤心的泪水,带着刚3岁的孩子离他而去。
父母将他送进戒毒所
为了挽救儿子,李强的父母决定向公安机关举报,要警察将儿子送进强制戒毒所。
2006年11月19日,李强被送进了芜湖市强制戒毒所,开始了8个月的戒毒生活。“刚进来时我很恨我父母,现在才发现父母是多么用心良苦。”李强说道。在民警的教育与医生帮助下,李强身体一天天强壮起来,精神也不像以前那样萎靡,他说自己已经彻底摆脱了毒品的诱惑。
在叙说中,李强几次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李强告诉记者,8个月的强制戒毒期限只剩下20多天了,戒毒期间,亲人经常来看他,给了他战胜毒魔的力量。
戒毒所的民警告诉记者,今年“六·一”前夕,李强还从自己的生活费中抽出了500元捐给希望工程。李强告诉记者,出去后,他一定要与毒品划清界限,“我要重头再来,去找回失去的过去,干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王海根、左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