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的一天,昌吉州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接到一封神秘的举报信,正是这封举报信牵出了一起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鹅喉羚、林业派出所领导徇私舞弊的案中案……
2007年6月20日,记者从阜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此案的两名涉案人员6月14日被押解回疆,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提起公诉。
为打野味尝尝鲜
枪口对准鹅喉羚
2004年12月22日晚,阜康境内博格达峰国家自然保护区内北沙窝附近,成群的鹅喉羚正在悠闲的觅食和散步。此时,一辆越野车悄然驶近后突然打开刺目的车灯。一声枪响,一只被灯光照得目眩的鹅喉羚倒在了枪口下。随后,夜幕下连续响起枪声,15只鹅喉羚被无情猎杀,鲜血在灯光下冒着热气……
开枪的是这些鹅喉羚的“保护神”——昌吉州森林公安局天池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分局刑警队队长贾玉东、天池自然保护区护林员代兵和驾驶员艾则孜,以及贾玉东的朋友卡德尔。当晚,4人为了打野味尝鲜,携带了一支自制步枪和40发制式子弹驾车至保护区内猎杀了10只雄性鹅喉羚和5只雌性鹅喉羚。
持续的枪声引起了自然保护区护林员的警觉,将情况迅速报告给阜康市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民警们立即在贾玉东等人返回的路上守候,他们意外发现偷猎者居然是他们的同事和同行。本该将案情上报给上级部门的林业派出所所长碍于情面,仅对每人处罚了1万元就匆匆结案。
一个迟来的举报 牵出一起案中案
2006年10月,一封匿名举报信“飞”到了昌吉州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案头。
信中揭发了两年前的这起案件:昌吉州阜康市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猎杀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案件,因为涉案人员有森林公安民警和护林员,林业派出所领导办人情案,对此案至今没有依法处理。野生动物被派出所民警无辜猎杀,而派出所所长却徇私舞弊、欺上瞒下,迟迟不将此案移交上级部门。执法人员知法犯法,难道这件事情在沉寂两年以后就这样不了了之吗?
这封举报信引起了昌吉州人民检察院领导的高度重视,由于受属地管理所限,这封信很快被批转至阜康市人民检察院。经深入调查取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猎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鹅喉羚15只、查办此案的林业派出所领导徇私舞弊、私自处理该案的违法行为均为事实。
知法犯法不可恕 潜逃案犯终落网
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本来就是一种犯罪行为,更何况是15只濒危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鹅喉羚呢?
当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找到贾玉东和艾则孜时,两人主动交待了自己猎杀保护动物的所有犯罪过程。而另外两名涉案人员代兵、卡德尔则潜逃出疆。
2007年3月14日,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贾玉东、艾则孜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阜康市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所长沈富荣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分别阜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阜康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贾玉东、艾则孜两名被告人均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林业派出所派出所所长沈富荣因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3月25日,卡德尔在上海落网。5月30日,代兵被北京警方抓获。6月14日,两人被押解回疆移交给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对于两人的犯罪事实,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审查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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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性鹅喉羚在发情季节,喉部和颈部特别膨大,状如鹅喉,因而得名“鹅喉羚”,也被称为“长尾黄羊”。它们因浑身是宝引得偷猎者频频举起罪恶的猎枪。随着人们的滥捕滥杀,每年产胎一次、每胎只产1至2只幼崽的鹅喉羚数量在急剧减少。(记者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