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湘乐镇的一所中学里,两名少男少女发生早恋,老师出于对学生的关爱,对两名陷入情网的学生进行了说服教育,女孩幡然醒悟,逐渐疏远了男孩,但对方仍不肯罢休,死死纠缠遭拒后,失去理智的男孩竟杀害了他喜欢的女孩及女孩的妈妈……
案发:
百货店里母女遇害
6月4日下午,宁县湘乐镇堡子村村民王某来到镇上看开百货店的姐姐王秀明,却发现姐姐的百货店门锁着,他只好在附近等。眼看天色越来越暗,左等右等还是不见姐姐和外甥女,焦急的王某趴在窗户上朝里窥探,发现屋内有些异常,情急之下砸开门锁进了店,发现姐姐和外甥女早已被人杀死。王某遂向派出所报了案。
当晚9时50分,湘乐镇派出所将案情向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进行了汇报。庆阳市公安局一面指示宁县公安局全力以赴侦办案件,一面指派市局刑侦、技术部门民警赶赴现场配合行动。宁县警方成立了专案组连夜赶赴现场展开侦破工作。
现场:
两人均有多处刀伤
在案发现场,专案组民警发现王秀明经营的百货店系两层砖混楼房,一楼为经营铺面,二楼为单间卧室。王秀明横卧在一楼铺面的套间内,身上有多处刀伤,地面有大量血迹。女儿小琴则赤身裸体盖着被子,躺在二楼卧室的床上,身上也有多处刀伤。侦查人员在勘查现场时,发现了喝剩的半瓶果啤、抽剩的两个烟蒂,还发现了折叠着的半页情书。情书字体潦草,内容含糊。
专案组民警现场召开案情分析会,根据现场遗留物证初步认定,此案很可能是熟人所为,目的是行凶报复;案犯事先有准备,且目标明确。
破案:
早恋情节揪出凶手
专案组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被害人王秀明四十出头,原在宁县湘乐镇堡子村务农,十多年前其夫因故出走,至今未归,她辛辛苦苦将一对儿女拉扯成人。为了改变家庭的贫困状况,在朋友的帮助下,王秀明到镇上筹办了一家百货店,收入虽然不很丰厚,但日子过得平静安稳。儿子长大后于去年结婚,今年小两口双双出外打工,王秀明一边经营百货店,一边照顾上中学的女儿小琴。王秀明贤惠勤俭、为人和善,平时很少与人发生纠纷。专案组民警在小琴上学的学校了解到,小琴上初二时与本班男同学尚某谈过恋爱,老师知道后对两人做了说服教育工作,小琴意识到早恋会耽误学习,遂和尚某中断了来往,但尚某仍继续纠缠小琴,还在教室里当众打过小琴,撕过她的作业本。小琴的母亲知道后,责备过尚某多次,小琴的舅父及姨姨也找过尚某,让他专心学习,不要再纠缠小琴。
学校老师和同学还反映,6月3日晚9时10分后尚某曾外出,未上第三节晚自习,10时10分检查晚休时尚某也不在宿舍,直到半夜才回来,6月4日中午尚某没有跟老师请假就私自离校。专案组民警据此判定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5日凌晨3时许,年仅17岁的尚某被专案组民警从其家中传唤到派出所,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尚某终于交代杀害小琴母女的犯罪事实。
供述:
恋爱不成制造悲剧
据尚某交代,从初一第二学期起,尚某即对小琴产生了好感,后来二人偷偷谈起了恋爱。老师发现后,出于对学生的关心爱护,分别找二人谈话,耐心地进行说服教育。小琴明白事理后,主动疏远了尚某,但尚某仍纠缠不休,并多次到小琴母亲经营的百货店买东西,试图与小琴恢复关系。
6月3日晚10时许,尚某身藏匕首来到小琴母亲的百货店。王秀明见到尚某很不高兴,要求尚某“不要再欺负我们母女了”,没想到尚某竟掏出匕首在王秀明身上连刺数刀,致其倒地。尚某又上到二楼小琴的住处,小琴发现后让其出去,已失去理智的尚某又持匕首在小琴身上连刺12刀,小琴也倒在了血泊中。
作案后,尚某并没有立即逃离现场,竟下到一楼,从货架上取了包烟,并打开了一瓶果啤,边抽烟喝酒边看电视。一个多小时后,尚某再次上到二楼,看到小琴已死,即用卫生纸将小琴尸体上的血迹擦拭干净,放到床上用被子盖好,还将小琴房子里面的柜锁撬开,寻找小琴的日记和照片。最后,尚某又到一楼将王秀明的尸体拖到里面的套间,用布擦拭地上的血迹,最后将百货店大门锁上,离开了现场。
回到学校后,尚某把溅上鲜血的裤子换下来塞到学校的下水道内,又到厕所粪坑边把上衣及裤带烧掉,然后回宿舍睡觉。第二天中午,尚某收拾好东西准备逃往银川其同学处躲藏,在等车时,他又改变了主意返回家中,6月5日凌晨3时许被侦查人员在家中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