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量太大,维持不下去,还将海洛因卖给朋友……贩毒赚的钱都用于吸毒和购毒了。” 赵启锋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日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赵启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2005年8月,在浙江嘉兴戒毒时赵启锋认识了“芳芳”(毒贩张月芳,已判刑)。10月底,赵启锋通过电话联系上张月芳,需要购买毒品。经过辗转,张月芳从上海来到无锡。第二天,他们就在一住宅小区门口交易,赵启锋以一万多元的价格购买了用塑料密封袋包的四十克海洛因。
2005年11月1日,赵启锋再次联系张月芳,约定购买二百克海洛因。第二天,张月芳携带毒品从上海到无锡。下午两点左右,正在汽车内进行毒品交易的张月芳、赵启锋被当场抓获,缴获毒品海洛因一百九十多克,在赵启锋租住处查获毒品海洛因三十多克。
赵启锋交待,汽车是借的,家里被查获的几十克海洛因是上次“芳芳”带过来的,妻子和他一起吸食毒品。
“我除了向张月芳购买毒品外,还通过虞锡其向贵州人购买毒品。” 赵启锋的供述印证了为其购买毒品提供方便的虞锡其的证言。据虞锡其所说,他先后四次将毒品贩卖给赵启锋。
从自己戒了又吸到妻子也吸毒,赵启锋频繁购买毒品,已是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据赵启锋供述,他购买毒品的资金来源一是在山东邹城承包宾馆的收入,再就是出售房子的钱。购买的毒品都是自己和妻子一起吸的。毕竟,毒瘾是越吸越大,毒量是越吸越多,毒资越吸越少。因为吸食量太大,维持不下去,赵启锋将海洛因卖给朋友,混点自己的“口粮”……2005年上半年,赵启锋多次将毒品卖给“东东”等人,贩毒赚的钱都用来吸毒和购毒了。从吸到贩,赵启锋已完全蜕变成了毒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启锋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向他人销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启锋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指控成立。基于被告人赵启锋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依法予以酌情从轻处罚。(陈其生 匡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