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河南的付先生收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通知,他申请注册的安全套注册商标“百家性”已被正式受理。此举是“棋高一招”还是“纯粹恶搞”?是否亵渎了传统文化?众多市民对此看法不一。
“百家性”已被正式受理,此商标之前从未被申请注册过
昨日下午,在郑州文化路“河南博大商标事务所”内,付先生的代理人张延涛展示了他刚收到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6月13日下发的,发文编号为ZC5847326SL,付先生的申请号为5847326。张延涛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下一步国家商标局还要对付先生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公告、核准注册审查等程序。根据他的经验,申请进行到此,可以说“初战告捷”,获得核准的概率很大。据了解,“百家性”此前还尚未被人申请注册过。
申请注册“百家酱坛”时,联想到“百家性”,觉得可做安全套商标
记者随后联系到付先生,他目前在郑州工作。付先生介绍,去年申请注册“百家酱坛”、“益中添”商标时(见本报2007年1月27日报道),突然联想到“百家性”。今年1月,他酝酿成熟,觉得把“百家性”作为安全套的商标蕴涵商机不小,遂赶紧委托张延涛向国家商标局申请。
没有恶搞的意思,如果申请注册成功,会寻求合作伙伴或转让
今年2月12日,国家商标局正式将个人申请注册商标的门槛提高。从那以后,个人申请注册必须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要有固定经营场地,且经营范围须与所申请的商标所属范围吻合。
付先生介绍,他目前并没有开设相关门店,如果申请注册成功,他可能会寻求合作伙伴或进行转让。至于意料中的反对声,他解释说,自己并没有恶搞的意思,此“百家性”非彼“百家姓”,每个人都有使用汉字的权利。
多元化的社会中,标新立异是公民的正当权益
郑州大学文学院的一名学生认为,现在是多元化的社会,只要不违法,彰显个性、标新立异就是公民的正当权益。他认为付先生很有想法,这种做法值得提倡。
凡事都应有个度,千万别拿传统文化开涮
在友爱路一事业单位工作的市民张先生认为,任何事情都应有个度,他觉得自己尊重和坚守的一些传统文化受到了亵渎。
既不违法,也未对《百家姓》一书构成侵害
河南呐喊律师事务所的徐玉昌律师认为,付先生此举既没有违反法律条文,也没有给社会带来危害。法律只保护著作的内容和表述形式,付先生申请注册的是“百家性”,并未对《百家姓》一书构成侵害。
此举获利目的很明显,有亵渎传统文化之嫌
郑州148法律服务所的刘兆宝律师认为,此举的获利目的很明显,其行为很可能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刘律师认为,“百家姓”作为一个文化符号,已经深深烙在每个华人的心里,付先生此举,有亵渎传统文化之嫌。(吴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