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4日,第一起针对湖南卫视“超级女声”赛事短信投票收费涉嫌欺诈的案件在湖南长沙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
此前,针对“超级女声”短信投票业务收费的质疑和投诉始终存在,但最终走向法庭,这还是第一次。
当天庭审的激烈辩论吸引了来自当地湖南大学、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等两所高校近百名学生的旁听以及十多家媒体的关注。
“广告上说发1条信息1块钱,并没有说只要发了信息就会成为包月用户。”原告曾国技说,“这是一起公益诉讼。我们希望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移动)和海南众通电脑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众通)不要再继续类似的欺诈行为。”
曾国技是湖南大学法学院大三的学生,代理人陈思是他的一位女同学。
“可能是用户理解上的问题。”海南众通的一位负责人汪剑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表示,“我们是严格按照信息产业部的标准去做的。”
此前该公司曾希望能用赔偿的方式来避免诉讼,无奈原告方的两名大学生对单纯的赔偿没有兴趣,而他们希望得到的公开道歉则是海南众通和湖南移动所无法接受的。
偶然发现的陷阱
曾国技发觉自己有可能被“超级女声”的短信投票业务欺骗纯属偶然。此前,和全国众多参与了“超级女声”赛事短信投票的“粉丝”一样,他更关心的是自己喜欢的选手是否晋级成功,而不是手机的账单。
作为一档轰动全国的选秀节目,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赛事成功运作了由观众短信投票来决定选手命运的模式,并给一度消沉的中国SP企业(电信增值服务提供商,包括提供各种短信内容)打了强心针。
以最为红火的2005年“超级女声”比赛为例,光决赛当晚就有至少约54万部手机为三名选手投出了800多万条短信投票。
2006年,曾国技也成为投票者之一。
“2006年8月‘超级女声’复活赛期间,我喜欢的是沈阳赛区410号选手李璇。观众投票将决定她是否晋级,于是我按照湖南卫视屏幕上提示的投票方式进行了短信投票。”
此后,李璇并未成功晋级,曾国技也没有再关注“超级女声”赛事或是相关的短信投票。
然而,随后的一个发现让他颇感意外。
2006年11月22日,曾国技陪一个师兄去湖南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无聊之际,顺便打出了自己的话费单,发现收费栏中出现了一项陌生的“超级女声业务”。
“我当时就向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咨询什么是‘超级女声业务’,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曾国技说,“后来我到网上一查,发现很多人在‘超级女声’短信投票过程中都有类似的经历和疑问。”
曾国技发现,自己在为“超级女声”选手进行短信投票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捆绑了15元的短信包月服务。他认为,作为基础运营商的湖南移动和作为内容供应商(SP企业)的海南众通欺诈了消费者,于是下决心通过诉讼来把问题搞清楚。
2007年一开学,曾国技就开始调查取证,为未来的诉讼做准备。
2007年4月22日,曾国技向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将湖南移动和海南众通告上法庭。
“海南众通利用了普通人在比赛时紧张的心情,采取模糊的语句,隐瞒了其业务收费的真实情况,使观众陷入了错误的认识,接受了他们并不想定制的其他服务。”代理人陈思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我们要求被告退回45元不合理收费并赔偿等额费用共计90元、承担本案诉讼费以及为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并书面赔礼道歉。”曾国技说。
第二天,曾国技收到了立案通知书和传票:案件将于6月14日开庭审理。
“后来湖南移动和海南众通曾向我们提出过管辖权异议,但遭到了驳回。”岳麓区法院研究室赵蓓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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