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铂金钻戒到100克的金条,再到1000克的金条,傅飞抢夺来的物品价值越来越高,胆子也越来越大。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本市一些金店银楼号称稳固的安全防范网络,总能被傅飞看出破绽。两年间,他4次抢夺金店银楼,每次都全身而退。
昨天,这个敲响了本市金店银楼防范警钟的“黄金大盗”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市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傅飞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5万元,并对非法所得予以退赔。
“大盗”前科累累
昨天上午9时,傅飞抢夺黄金案在市二中院开庭。旁听席上坐满了人,其中大多数带着好奇而来,都想看看这个“黄金大盗”长得是啥模样。傅飞很快被押上了法庭,个子1米7左右的他皮肤白皙,体型偏胖,这引发了旁听人员的一些议论。“看上去,像他这样体型的人应该跑不快的,但怎么连抢4家金店银楼,每次都还被他跑掉?”一名旁听人员小声嘀咕道。
人不可貌相。傅飞虽然相貌普通、体格也不健壮,但他却具有相当丰富的犯罪经验和反抓捕经验。据公诉人诉称,今年41岁的傅飞前科累累,1987年、1991年和1995年,他3次因盗窃被判入狱。根据警方前期调查,傅飞作案前会去踩点,在逃跑时尽量往人堆里钻,是个狡猾的“黄金大盗”。
第一次抢的是钻戒
傅飞是浙江舟山人,从小喜欢赌博,最近两年间,他更是进出浙江乡下的一些“地下赌场”,借下高利贷,豪赌二八杠。由于十赌九输,欠下巨额债务的傅飞只好来上海赌一下自己的运气,“我用抢金条来赌博。博赢了,我就有钱了;博输了,大不了就被抓进来。”
2004年1月8日上午11时许,傅飞在江西中路上的一家商店内,以购买钻戒为名,要求营业员从柜台内取出两枚铂金钻戒。他佯装看货,还和营业员东拉西扯分散其注意力,接着攥紧两枚钻戒,一路飞奔出店。营业员对此突发情况先是一愣,追出店后,已经无法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傅飞了。几个小时后,傅飞在数街之隔的天津路上的一家典当行,将抢来的一枚钻戒以1.2万元典当。另一枚则一直戴在傅飞手上,直到案发时被追缴。
其后3次抢金条
作案后,傅飞在老家躲藏了一段时间,见风声不紧,就又回到上海作案。2004年9月18日傍晚6时30分许,傅飞在四川北路1288号上海九洲黄金总汇店内,以购买金条为名,要求营业员将柜台内两根各重100克的金条取出验看,接着抢夺金条逃逸。此后,通过地下渠道,傅飞将两根金条销赃,所得钱款又输在了赌桌上。
由于高利贷越背越多,视抢夺为另一种赌博的傅飞逐渐无法满足于1万多元的钻戒或者100克一根的金条。傅飞认为既然是“赌博”,索性“赌”大的。一开始,傅飞并不打算第3次来上海作案,但他在江苏、广东珠海等地踩点后发现,当地金店里并没有他想要的1000克的金条。在转了一大圈后,他只能再次把作案地点选在了上海。
2006年7月9日中午11时55分,傅飞在徐家汇天钥桥路20号今亚金店抢夺了一根1000克的金条。3个月后的10月19日晚6时30分许,傅飞在南京东路老庙黄金市南银楼内故伎重演,从柜台夺走一根1000克金条。经事后估价,两根金条的单价都在18万元左右。
第4次从金店银楼全身而退的傅飞再也没有继续自己的好运气。2006年10月26日凌晨,公安机关在傅飞的老家浙江舟山将其抓获。到案后,傅飞主动交代了他在江西中路和四川北路两次抢夺的犯罪事实,这成为法院最后对他酌情从轻判刑的依据。
公诉人直陈金店弊病
庭审中,公诉人在法庭辩论阶段,剖析了傅飞案的深层次原因。公诉人认为,傅飞4次作案无一失手,和金店银楼防范松懈有关。每次作案时,傅飞都会携带一只装满报纸、草纸的公文包来到现场,给金店银楼的营业员一种假象:傅飞是个乡下小老板,而且公文包里装满了钱。这种假象,让营业员不假思索地就同意了傅飞当场验看金条的要求。
公诉人在庭审中还表示,以南京东路老庙黄金市南银楼抢夺案为例,被抢夺的1000克的金条就放在离门最近的柜台里。虽然这可能是商家出于广告宣传的需要,但这样也方便了傅飞抢夺后逃跑。
记者还注意到,傅飞每次抢夺后,销赃渠道都很畅通,第一次甚至是通过典当行销赃的。这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