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梨园镇副镇长房广成涉嫌组织、领导的黑社会组织在当地盘踞达10年之久,作案30余起。他们为何能长期逍遥法外?从今天上午开始,房广成团伙的“保护伞”陆续在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今天上午,市一中院审理的是通州公安分局民警柴某涉嫌包庇罪一案。记者了解到,房广成团伙的赵福强在一起刑事犯罪中犯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柴某在办理此案中,涉嫌包庇赵福强,将其定性为投案自首,致使法院对赵福强量刑崎轻。从房广成团伙的起诉书中可以看到,赵福强于1999年4月仅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柴某今天在法庭上辩解说,在办理赵福强一案时,他仅是记录员,他并未记录虚假口供,而且在案件未办完之前,他就被抽调去办理别的案件。
今天下午和明天上午,市一中院将开庭审理另三名民警在房广成黑社会团伙犯罪中的涉案行为。记者了解到,几名民警中包括原通州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刘爱民,刘爱民曾荣获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
房广成团伙在多起作案中,均受到民警的“关照”。以下涉案民警是否被追究责任,尚不清楚。1996年10月4日,房广成手下赵福强在一火锅城内因琐事与武警战士发生争执。在房的指使下,赵福强持凶器对两名武警战士进行殴打,造成一重伤一轻伤。事后,房广成指使赵福强潜逃,并找时任通州公安分局大杜社派出所所长的宋长海说情,致使凶手等人长期未受到追究。
此外,房广成团伙成员周万水在经营北京建海汽车修理部期间,因争抢修车生意,与华丰苑汽车修理厂产生矛盾。房广成指使孙果等人前往“解决”此事。孙果等人对经营人郭长义等人进行殴打。事后,房广成找时任原通县马驹桥镇派出所所长的胡某某要求调解处理该事,该案最终以周万水赔偿被害人1万元结案,致参与犯罪的组织成员长期未受到追究。
1997年9月20日晚,房广成得知杨连山辱骂其本人,指使王世臣带人拿凶器把杨连山打伤。事后,为防止杨连山团伙报复,房广成指使手下聚集到李老公庄村对其实施保护。其间,时任原通县公安局永乐店派出所所长的张某某,应房广成的请求提供了钢盔9个、防弹衣5件。 (作者:张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