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传销犯罪案件2081起,涉案金额100.25亿多元,破案1915起,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6713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6.63亿多元,打掉团伙4976个,解救受骗群众和教育劝返人员近30万人。
这是记者12日从公安部获悉的。我国高度重视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以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在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方面,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各个部门相互配合、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依据禁止传销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传销行为进行查处。对于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法律规定等进行立案侦查。
在案件侦办中,各地公安机关按照“严惩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网络,挽救失足人员,教育广大群众”的原则,正确区分对待传销组织者与受骗群众,将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机结合起来。(记者张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