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前表明身份后,该黑衣女子告诉记者,这几名跳舞女子是他们公司的学员。“我们让她们上街这样跳舞,主要是锻炼她们的心理素质,可以让他们更自信,更大胆。”黑衣女还表示,这种培训方式的效果十分好,她甚至建议记者也跟随他们一起尝试一下。但她始终不肯透露其公司名称。
旁边的年轻男子说,黑衣女子是他们公司的代表,他跟这3名跳舞女子一样是学员。“我们公司在广州有分部,每个月都有很多人培训,像上街跳舞只是培训的一门必修课。如果她们连这样都不敢做,那还谈什么放下面子做其他的。我也只是学员,我们平时还搞向社会献爱心的活动。”
市民认为有损人尊严
沿路跟着几名女子,记者沿路随机采访了七八位围观市民。其中少数人表示这种做法“没什么”,但多数人都表示,自己会拒绝参加这样的活动。一位路过的阿婆更是说了句:“世风日下!”一家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他很反对该种做法:要锻炼人,要奉献爱心,有很多方式,完全没必要采取这种有损人尊严的方法。起码你还要顾及一下路人的感受。
专家说法 对大众的一种亵渎
广东省社会学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玉整认为:这种培训方式以前也有过,但是任何培训应该跟你的职业和道德相关,如果偏离了你的职业,也偏离了你个人的道德标准,那么这种培训是不恰当也是无效的。其次任何行业的培训你只要对公共道德造成了妨碍和影响,这也是不对的,你要弄清楚你这样的培训到底是为了什么?你培训是要干什么?是要培训什么样的人?像这种当街艳舞、乞讨的培训方式只是对大众的一种亵渎和挑战,也是不符合逻辑的,难道乞丐、在街上跳艳舞就表示你有很好的心理素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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