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为不检点,隆昌县退休职工江大华(化名)被冒充警察的李世波抓个正着,李世波讹诈江大华20余次,涉案金额7万余元。因不堪讹诈,江大华留下遗书后悬梁自缢。日前,备受关注的假警察招摇撞骗一案在隆昌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处李世波有期徒刑6年。
江大华54岁,因妻子在外地帮助女儿看孩子,家里只有他一人。闲得无事时,江大华常到茶馆喝茶、下棋。
今年1月24日,妻子给家里打电话,无人接听,拨打江大华手机,又关机。一位亲友受江妻委托前往江家查看,却发现江大华已悬梁自缢。
民警发现了一封遗书:我犯了“嫖娼罪”,被“李兵警官”罚光了所有积蓄,现在我再也难以承受公安机关给我带来的压力,妻子、女儿及家人,我走了,我实在对不起你们,只有以此谢罪……遗书中,江大华对何时何地交付罚款金额均一一作了详细记录。办案民警深感案情重大,紧急向上级汇报。
警方展开内查外调,但全县公安机关并无名叫“李兵”的警察。经过艰难排查,当晚10时许,“李兵警官”被抓获。经审讯,真名叫李世波的“李兵”,对自己冒充警察邀约朋友雷华安、王勇、李其纯(均另处)代表公安机关以收取“罚款”、“活动费”等名目,讹诈江大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月25日,雷华安、王勇、李其纯相继落网。
经查,去年11月上旬,李世波、雷华安在界牌山上喝茶时,发现江大华从茶馆后院内走出,遂认定江大华经常在该“歪”茶馆“喝”“板板茶”(即嫖娼)。
次日,李世波便购买了两副“玩具手铐”和照相机,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协查通报”等文书材料。去年11月15日,李世波以“李兵”警官的身份将走出茶馆的江大华“抓获”,在收取1200元后“私了”。
此后,“李警官”又以需出钱摆平此事为由,继续敲诈江大华。今年1月20日,江大华再次被“李兵”带人用“手铐”铐到某酒店,声称江大华作为打击重点,必须送去判刑,要求江大华拿7000元作为“活动费”。“李兵”接过这笔钱后,仍“提醒”江大华:“快过元旦节了,省、市、县公安机关都还需要‘打点’,你要看着办……”
不堪重负的江大华悬梁自缢。案发后,李世波退还被害人家属赃款18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