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浪因6岁的儿子明明(化名)被同村的男孩欣欣(化名)掐死后,迟迟得不到民事赔偿,遂将一斤硫酸泼到杀人男孩的姐姐小雨(化名)身上。小雨面部几乎毁容,而3名无辜的乘客也被烧伤。昨天,房山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一斤硫酸泼向18岁少女
“这件事使小雨几乎毁容,也改变了她的一生。”小雨的母亲向记者回忆起事发经过,不禁声音哽咽。2006年11月24日,大雪纷飞,刚刚实习近两个月的小雨从城里技校赶回房山区下中院村的家中,她高兴地把1000多元递给了母亲,那是她实习第一个月的薪水。“我们都是农民,靠种地为生,家里收入很微薄。”小雨的母亲告诉记者,最让她欣慰的就是,大女儿小雨很孝顺,也很懂事,总是想赶紧挣钱帮助家里。
第二天上午,小雨乘上返程的公共汽车。“孩子走的时候,笑得很开心,还说很快就会回家来。”小雨的母亲怎么也没想到,这一走竟出了意外。在公共汽车上,30多岁的韩浪将一斤硫酸泼向18岁的少女小雨。
受伤消防队员抓住行凶女
“事情发生得很突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在现场因此受伤的刘先生是一位消防队员,他向记者讲述了那惊险一幕。“我从云水洞上的车,小雨和韩浪是后来上的车,她们坐在同一排,只隔着一个过道。”刘先生说,他坐在小雨的后面,所以目击了事发的整个过程。
刘先生说,车大约开了半个小时,在一个道口停下,有很多人上下车,突然,韩浪站起身,手里端着个大茶杯,她一扭身,打开杯盖,将茶杯中的液体泼向小雨。“我没看清楚茶杯里面是什么东西,但是液体落到小雨身上,小雨就不停地喊疼。”刘先生的手上也被泼着了,他感到阵阵灼痛。
眼瞧着韩浪跑下车,刘先生不顾一切地追了出去。“她伸手打车想逃跑,被我一把抓住。”刘先生说,他问韩浪“杯子里是什么”,对方竟然平静地说“硫酸”,他听了以后头都蒙了。随后,警方将韩浪带走。
家里不敢放镜子
事发后,小雨被紧急送往医院,公交车上的多名乘客均不同程度地被烧伤。经法医鉴定,小雨全身被烧伤面积达15%,属于重伤。
“韩浪要报仇,应该找我们做家长的,小雨根本就不认识她。”小雨的母亲说,韩浪从外地来到村内,两家是乡亲,没有什么大矛盾,他的小儿子欣欣常跑去找韩浪的儿子明明玩,但是两个孩子时常打架。一年前,欣欣失手弄死了明明。欣欣当时只有13岁,被收容教养三年。法院判决小雨的父母赔偿韩浪一家15万余元。但因他家里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他们多次找到韩浪,希望能分期支付赔款,可是韩浪说什么也不同意。
“我恨她,她伤害无辜的孩子,太没人性了。”小雨的母亲失声痛哭。听到记者提到“报仇”字眼,这位朴实的农村妇女说:“我没有想过报仇的问题。现在,开朗的小雨不愿出去见人,一句话也不说,经常不吃不喝的,还患上了失眠,活着比死还痛苦,我们把家里所有的镜子都扔了。医生说她需要整容,可是20万元的整容费对我们来说是个天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