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法院副院长高裕民并不觉得有不妥之处。
“本案当事人的特殊身份不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他本人也认为自己不会受到干扰而影响案件的公正,“我和他们都很熟,我们有职业道德,不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稷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小平则认为,刑诉法规定很清楚,稷山县检察院起诉,只能向稷山法院起诉,稷山法院就可以管辖。
县公安局长贾崇文说,为这个案子,李润山曾找过他,“提到他们家都有老人,看能不能从轻处理。
我说这是法院决定的事情,最好还是依法处理,李书记最后还是说看能不能从轻处理。
3名“诽谤者”都是干部
李润山说,至今他也搞不清楚为什么是这三个人,“于公,我从来没有打压过他们,甚至都不认识;于私,更是谈不上伤害。”“立案之后,我们发现是杨秦玉,我们感觉非常奇怪,不仅是人大代表,还是人大法工委主任。”贾崇文说。
熟悉杨秦玉的人,用“不可思议”来解释自己的感受。“这是个老好人,谨慎、低调,作为县人大代表,却从来也没有给领导提过意见”一位与之共事30年的老同事说。
杨秦玉52岁,薛志敬55岁,南回荣57岁,都是稷山县的科级干部,处于退休的边缘,一辈子默默无闻。
在与之交好的党校老师梁油庆的印象中,杨秦玉脾气不暴躁,薛志敬是好人,南回荣不惹事。多数人认为他们的社会信誉度高,并且南已退居二线,薛和杨年龄也快到了,“政治上不可能有何想法”。
李润山承认只与薛志敬打过交道。薛志敬描述的情况是,当时李润山的女儿要出国留学,而薛的一个内弟早年就定居英国,便帮助李的女儿办了出国担保的手续,作为回报,在李的安排下,薛的另一个内弟媳妇由企业被调到了事业单位工作。
南回荣扮演着这次诽谤案件执笔人的角色。“这是一个比较冒失却不乏正义感的人,平时就爱给人写诉状,鸣不平。”与南同村的一名邻居说,南此前最“出彩”的事情,是该村一名村民被当地公安局误抓,南回荣把诉状一直写到全国人大,最后促使事件圆满解决,“此事他是逢人便讲,生怕别人不知”。
警方透露,在南回荣家里还搜到了几封举报信,分别指向几名县里的干部。李润山由此称之为,“这下把稷山县匿名信的窝子挖出来了”。
小城“整风”
在薛志敬归案前一个月,这座仅有32万人口的小城里正经历着一场干部“整风”运动。
杨秦玉记得,在案件开庭前两个星期,县委副书记兼纪检委书记董旭光和他们谈话:为给全县干部警示教育,县里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当场做深刻检讨,并强调“给你机会,你就要把握”。
检查从7月19日开始写,不深刻之处,改;有不妥当的地方,再改。“他们让我怎么写,我就怎么写。”整整三天的时间,经过一次次“把关”,检查被认为“满意”。
于是在2006年8月2日,戴着手铐被押至县委后,在全县科级以上所有干部及一些退休老干部近500人面前,杨秦玉和南回荣做了稷山县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检讨。
随后,二人检讨的录像在运城和稷山县电视台新闻频道中播出。2007年5月17日薛被判刑的第二天,当地的稷山日报在头版登载了长篇报道,这份据称发行量五六千份的报纸,当日发行量创出新高———加印至3万份,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派发。
李润山说,事情出来后,有人向他建议“好好刹刹风气”。
这一“风气”,是指当地告状信和“小字报”横行。按照老干部们的介绍,稷山官方与民众之间,在很多事情上,有时候很难得到有效沟通,便以这种“非常规”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
在运城一些县区,方法基本类似,一般都是传单的形式,要么塞在办公室或家门口,要么张贴在墙上,路灯上,要么随手撒在大街上。记者采访期间,宾馆中便被塞进揭发县里一名干部的传单。
“这次案件对稷山来说并不罕见,多年来在稷山屡次发生这样的事情,就是说,投小字报,写匿名信,编顺口溜,甚至还用更卑鄙的手段对在职干部,进行一些不正常的诽谤。”公安局长贾崇文说。
贾崇文承认,历次发现的“小字报”中,几乎涵盖了稷山历任的县委书记和其他部门主要领导。而这一次,薛志敬等人的这封信,“明显就不是提意见,明显是扰乱治安,明显是动态的不良因素”。
5月24日,稷山县人民法院院长韩建国对本报记者表示,已经得知薛志敬提请上诉的消息,但对于此案拒绝发表意见,“一切等待二审结束再说”。
杨秦玉和南回荣也在做最后的等待。他们于2006年8月21日已被稷山县人民法院裁定诽谤罪成立。由于上诉期限已过,只能期望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薛志敬无罪,那么二人可以向运城法院提起申诉。
对话
李润山:这一页已经翻过去了
稷山县委书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称“诽谤事件”把匿名信的窝子挖出来了
5月21和25日,作为“诽谤事件”中的“被诽谤者”,稷山县委书记李润山分两次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面对面采访。
“我感觉很突然很冤枉”
新京报:你是怎么知道这件“诽谤事件”的?
李润山(下简称“李”):破了案以后,就是开“两会”第一天之后。公安局发现信后,开始调查的,听说是县委办主任报案的。
新京报:当时是什么反应?
李:感觉很突然。想的就是有些冤枉,感觉冤枉。
新京报:为什么会觉得冤枉?
李:从私人关系来讲,我没有伤害过他们,如果他对政府工作有什么不满意,他告,还有个道理;不告,我心里还不痛快。
于公,如果说稷山老百姓说县委书记水平不高,工作不好,没有把事情做好,影响了稷山经济发展,对我有意见,为了老百姓,伸张正义去告,这也是一个道理。
新京报:那你觉得自己在老百姓心中是怎样的形象?
李:你可以到稷山了解一下,不能只找干部,要找各个层面的人了解。稷山老百姓对我是认可的,对我的工作能力和形象是肯定的。如果说不认可,如果说他们(指薛志敬三人)说的是事实,那坏了,乱套了。
新京报:这么说老百姓是认可你的?
李:“两会”圆圆满满、顺顺利利结束,包括人大政协,对我投的都是全票。我心里非常清楚,领导班子好着呢,工作好着呢,老百姓认可着呢。当然,也有些人反对,人们总是要说一些话的,这是正常现象。
新京报:那对工作有影响吗?
李:这件事刚出来的时候,开始的半个月,对我个人的情绪是有影响的,但是我现在想通了。
新京报:怎么想通的?
李:我把工作干好,把我的书记当好就行了。我在稷山生活这么多年,究竟我是个什么人,什么形象,是丑陋的还是友善的,只要稷山老百姓认可我就行。
新京报:不怕影响你在上级领导眼中的形象?
李:我们市委书记、宣传部长,都非常重视这件事情,包括省里申维辰(山西省委宣传部长)都很关注这个事情。他们就讲,李润山做县委书记,人品好,工作能力强,这几年在稷山干下事了,老百姓非常满意。
“对我个人生活是一个侮辱”
新京报:你对那份材料本身怎么看?李:他们是纯粹胡说,他们这四点没有一点是成立的。他们完全是在闭门造车,全是编的。
新京报:那对你生活作风的描述呢?
李:对我个人生活是一个侮辱,对感情是一个伤害。
新京报:具体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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