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交车上乘客不给孕妇让座,孕妇便拍下乘客的照片发到网上,对三名乘客进行曝光,这一举动引起了众多网友的争议,有的认为孕妇侵权,有的则对孕妇的行为表示理解。对此,律师称此举确有侵犯隐私之嫌。
网上曝光不让座者
今天(23日)上午,记者在青岛某论坛上看到,一名为“月影之爱”的网友发的题为《偷拍公交见闻,我不说给谁丢人了》的帖子,上有四张照片,第一张图片是一名孕妇挺着大肚子站在公交车上,而边上三个座位上坐着三名男子,三名男子不是低头,就是把头扭向窗外,无人给孕妇让座。“希望借这种方式给大家提个醒!”帖子最后说明。
记者看到发帖日期为5月19日,三名乘客的面部被曝光,虽然图片已被处理,但众多网友仍纷纷发帖留言,有近6000的点击量,一时成为该论坛的热帖之一。
曝光三乘客惹争议
网上图片曝光不让座行为惹来了众网友的争议。一名为“生活触角”的网友留言,这是发帖人毫无理性的发泄。持这种观点的网友认为,没有理由要求别人一定给你让座,虽然孕妇是弱者,但现实社会并不要求大家一定同情弱者。孕妇和她家人应当学会保护自己,公交车没有座,就别上。
而该帖也被一育儿论坛转载,论坛上众多“妈妈”网友对该楼主的行为表示理解,她们认为发帖的最终目的在于呼吁更多有良知的人关注此类事情,共建良好的社会公德。
今天上午,记者通过“月影之爱”的发帖记录,找到该发帖人所在的商贸公司的电话。该公司的刘先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证明“月影之爱”确实是他们公司的员工,而且也是帖子中的孕妇本人。对于她乘坐公交车的遭遇,刘先生表示,公司内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此事。
“这不是一次两次的事,这位同事曾给我们说过,从怀孕4个月至9个月,她乘坐公交车就几乎没有人给让过座。”他叹着气告诉记者。
律师称侵犯隐私
记者随意浏览了岛城几家网络论坛,发现类似的曝光帖子在各论坛频频出现,有的记录了一些市民游玩或广场休闲时的不文明行为,有的是抓拍市民在超市购物时的不文明行为。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的李燕华律师告诉记者,通过公开的网络媒体随意曝光别人的行为,可能会对当事人的名誉带来损害,有侵犯名誉权之嫌,因此建议网友在发类似图片帖子时,最好能对照片中的人物进行适当处理。(记者张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