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娱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图 片·论 坛|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广 告|演 出|图 片 库|供 稿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年前曾协议免除赡养义务 老妪公堂上讨回公道
2007年05月24日 10:05 来源:今日安报

  昨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86岁老人潘某状告其次子管某赡养纠纷案件。法院判决管某每月支付潘某赡养费50元。

  86岁的潘某共有4个子女,两个女儿已出嫁。20年前,潘某的丈夫去世,管某按照当时规定接替其父亲的工作到濮阳市某单位上班,管某的长兄在农村务农,后兄弟二人因分配家产发生争执。1983年1月17日,潘某所在村委会及家族长辈经调解,将所有家产留归管某的长兄所有,协议约定免除管某的一切负担,包括赡养潘某的义务。自此,潘某随长子共同生活。现因长子已近60岁,身体欠佳,家庭生活又不宽裕,而潘某年事已高,思子心切,曾多次托人捎口信给管某,希望管某每月回家看望一次,并给付一些生活费用。管某则以其与兄长关系紧张,而且20余年前协议约定免除其赡养义务为由,拒绝回家探望潘某。管某仅在近两年托人给付潘某生活费共190元。无奈,潘某诉诸法院,要求管某每月看望其一次,并支付赡养费用。

  华龙区法院认为,子女赡养父母,不仅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定义务。20余年前订立的分家协议中,没有分得家产免除管某赡养义务的约定,违反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的法律规定,应属无效条款。潘某要求继续随长子生活,并要求次子管某每月看望其一次,以及给付赡养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结合潘某的生活、身体等状况,法院遂判决管某每月支付潘某赡养费50元。


 
编辑:王凯】
:::相 关 报 道:::
·79岁老妪劳累一生却无人赡养 欲状告11名子女
·流浪老汉遇见好心人 夫妇赡养捡来的“爹”13年
·儿子嫌赡养费高不愿支付 为逃避责任反状告母亲
·22年编织爱的谎言 6旬退休女教师赡养9旬老妇(图)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