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精神病的父亲住院10年后忽然在医院自缢身亡,李先生将责任归咎于民康医院监管不力,因此向对方索赔损失30万元。昨天,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李先生的代理律师称,作为精神病专科医院,民康医院管理松散,夜班医生根本无法监控管理活动室,且民康医院未及时发现死者自杀的迹象,更未实施相应治疗,故应对原告父亲的死承担责任。
民康医院的代理律师认为,该院已按操作规范对病人进行巡查,实施了有效的监管,死者自缢身亡是场意外,与医院护理治疗无关。
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法庭未能主持他们调解。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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