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无业人员黄某公然冒充人民警察,以查身份证为名将一女青年骗至其住处,将其强奸。5月16日,黄某被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25岁的黄某,是河南省济源市人,具有大专文化程度,无业。2007年1月6日1点,黄某喝过酒后,来到郑州市二七区路寨村某私人旅社,以派出所的名义敲开门要求查房,当时老板也没敢多问,就拿着登记本让黄某查看。黄某来到5楼的一个房间,敲开门要查看身份证。此时,被害人小高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噩梦会降临到她身上,这晚小高和其男朋友在此住宿,因为没有拿身份证,就被黄某骗至郑州市二七区路寨村其租住处,强行被黄某强奸。黄某又向小高索要现金300元。后郑州市二七区公安分局接被害人小高报案后,将被告人黄某抓获。
黄某在押期间,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内疚和忏悔,并书写悔罪书,一再表示自己对不起受害人,更对不起父母,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理,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将来重新做人,回报社会。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胁迫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在量刑时,法院又考虑到被告人黄某系初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