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父子私设“公堂”,为惩罚屡教不改的小偷,当众拔掉其3颗牙齿。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这父子俩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办案法官说,小偷也有人权,其身体健康权应得到法律保护。侵犯小偷的身体健康权,将受到法律惩处。
法院查明,2006年8月22日凌晨,龙泉驿区的菜农陈礼华发现自家豇豆被偷。陈家父子怀疑是当地惯偷黄某所为。两个月前,黄某在盗窃陈家蔬菜时被当场抓获,当时为表悔过,黄某还写下一份保证书,表示“以后不再偷,再偷就拔牙”。
父子俩气势汹汹地找到黄某问罪。黄某心虚,当场承认自己又一次偷了陈家东西。父子俩立即找来麻绳,将其捆绑在路边的电线杆上“受审”,不少乡邻也赶来,声讨黄某的恶行。
随后,陈礼华用铁丝撬开黄某的嘴,陈的儿子拿出钢丝钳,开始“执行”保证书承诺的“刑罚”。3颗牙齿被拔掉,黄某痛得“嗷嗷”直叫。村干部闻讯赶来,制止了这起私刑。
法院审理认为,陈氏父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