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离婚者登记理由为“性格不合”“感情破裂”
记者走访发现,通过协议离婚的夫妻往往不愿提及离婚原因,出现在登记表上的分手理由几乎都是“性格不合”或“感情破裂”。一位多年从事婚姻登记工作的人员说,协议离婚的夫妻中至少有九成使用上述理由。她告诉记者,根据不完全统计,当事夫妻认为感情冷漠,感受不到对方爱的占九成,剩余一成为婚外情、性生活不和谐、夫妻社会地位悬殊等。
“离婚手续简便了,感受不到爱就要来离。”该工作人员惋惜地说,很多夫妻离婚时没有考虑清楚,怄怄气、斗斗嘴都可能来闹离婚,真离了又后悔,觉得自己太冲动。据悉,在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之前,婚姻登记处需要看到申请人单位给出的证明,才能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2003年10月,新条例施行后,结婚和离婚完全成为当事人的“私事”,只要双方愿意,任何时候都可以来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
近4年离婚对数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广东省 32026 48903 72737 80000多
广州市 6188 9841 10463 12819
个案1、“冲动夫妻”45天离婚两次
对离婚的“自主性”,有专家在称道其进步的同时,也指出“自主”在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同时,也助长了个别人脱离周围环境监督后的轻率心态,“我见过45天内结婚三次离婚两次的夫妻,这不是太轻率了吗?他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却这样随意!”
记者了解到,这对“冲动”夫妻每次离婚的理由都是“感觉对方不爱自己”,但分开不久又后悔,马上再来复婚。为他们办手续的一位登记员说,该对夫妻距离最后一次复婚已近5个月,“真不希望在登记大厅见到他们,但愿他们不会再来离婚。”她由衷地说。
个案2、“什么都好了也该离了”
4月26日上午,记者在越秀区婚姻登记处偶遇一对协议离婚的夫妻,他们的离婚理由非常奇怪。“什么都好了,也该离了。”当事人徐女士淡然地对记者说,结婚30多年,自己和老公感情一直不好,“我比较随意,但他非常计较。这半辈子,身边的亲戚朋友,能得罪的全让他给得罪了。”
“早就不和我住了!”徐女士的丈夫撇撇嘴,不满地说,他们为了孩子,为了面子,害怕被人嘲笑才熬到现在,“两个孩子都工作了,现在离婚不丢人,我们也不用天天吵了!”
专家评说
广东锐锋律师事务所婚姻问题专家、高级婚姻家庭指导师陈樟宜律师认为,离婚率增长的现实,体现出广州人婚姻家庭观念正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封闭走向开放。她分析,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使人们逐步走出了视婚姻为“传宗接代”、“搭帮过日子”为主要目的的束缚,婚姻质量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
她说,在经济发达地区,夫妻双方更强调感情的融洽、生活的幸福,更讲求家庭人际关系的平等,一旦婚后的现实与婚前的期望产生矛盾且不可调和,他们多数选择离婚而不愿意继续凑合下去。
陈樟宜律师认为,在以“感情破裂、性格不合”为缘由的离婚个案中,确实存在“冲动型”现象,“近年复婚率也有增高就是例证”。她建议徘徊在离婚边缘的夫妻能够更多沟通,更多宽容。“不能把结婚、离婚当做游戏,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铸成大错。”(文安 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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