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26日)下午,肇庆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先前轰动城区的传闻“3·27”出头村小学生被人勒索不成被点燃短裤烧伤事件的真相:由于两名小学生苏某及易某因玩火引致其中1人被严重烧伤,为了逃避家长的责罚而谎报案情。
事件发生后,社会影响很大,在端州区在校学生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由于事件涉及未成年人且性质非常恶劣,引起了肇庆市警方的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调查中,民警发现苏某和易某的讲述多处矛盾、苏某的致伤原因可疑、苏某和易某有玩火习惯、有人听说2人准备撒谎时的对话等多个疑点,民警随即调整调查方向,在出头村小学老师的陪同下,对苏某、易某进行了多次的谈心教育,苏某、易某2人终于如实承认谎报案情的事实。
真相大白
3月27日上午放学后,苏某、易某2人在独石村一横巷的一个宅基地上发现一个铁罐(内装有乳白色可燃液体,气味像汽油),2人于是将部分液体倒入蚌壳内,用自带的打火机点燃玩耍,到11时50分2人藏好铁罐后回家。
到12时40分,苏到易家中约易上学,易从家中取出其父亲用于装修的一个矿泉水瓶(瓶盖上有一个小孔),2人一起到上午玩火的宅基地上,将铁罐内的液体倒入矿泉水瓶内,后再将铁罐和矿泉水瓶带至伴月湖边石基处,先后多次将矿泉水瓶内的液体倒在石基面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期间更将矿泉水瓶内的液体沿石基洒了约1米多长,2人各站一头后点燃,当时火势突然蹿上苏的脚面着火并迅速蔓延,苏立即趴在石基边的草地打滚,易见状害怕跑开10多米远,后苏自行扑灭了身上的火势,但身上的短裤已被烧烂。
见此情形,2人十分害怕,于是相约折返家中换衣服,途中2人商量,若苏家中没有人就自行换上长裤上学,若其家人发现就称被人勒索不成被烧伤。
回到家后,苏的家人发现苏受伤,于是追问,苏、易2人由于胆怯就谎报了案情。(于敢勇、彭家祥、许颖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