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东莞中院向媒体通报:震惊东莞的中堂血案近日判决。法院认为,凶手李生福作案手段极其凶残,情节、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
借钱不成为泄愤连连杀人
李生福,曾用名李东,男,1980年11月10日出生,四川省开江县人,汉族,文化程度初中,原系东莞市中堂镇一绣花厂
员工。
2006年11月5日15时许,李生福到工厂附近的川达川菜馆内玩“老虎机”,输光了随身携带的130元钱后,多次回去向妻子以及老乡、工友等人借钱再赌。其间,李生福曾先后两次向餐馆老板梁某配(男,殁年38岁,四川省达州市人)借钱,均遭到梁的拒绝。
直到次日凌晨3时30分许,李生福把所有借来的钱输光后,再次向梁某配提出借50个硬币,以便继续进行赌博。梁某配不肯借钱,并骂李“没有钱就不要赌”,还打了李两个耳光。李生福于是心生愤怒,趁梁不备,冲进餐馆的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对着梁某配的头、颈等处猛砍数刀,致梁某配当场死亡。
老板娘哥哥欲给钱仍遭砍
此时,梁某配的妻子张某务(女,殁年38岁)闻声从餐馆二楼的阁楼冲下来,怒斥李生福杀人行凶。李生福上前用菜刀猛砍张的头、颈等处,致张当场死亡。接着,梁某配的女儿12岁的梁某青从二楼阁楼跑下来,拿起电话要报警时,被李生福冲上前打掉手中的电话,并用菜刀猛砍梁某青的头部、颈部等全身多处,致梁某青当场死亡。
张某务的哥哥张某书(男,殁年40岁)这时也从二楼阁楼下来。看到李生福已经杀红了眼,张某书主动提出拿钱给他,并带李生福上到阁楼取钱。正当张某书翻柜子时,李生福误以为张要进行反抗,于是又用菜刀砍了张几刀。张某书马上从柜子里拿出一叠大约9000元人民币交给李,后者才停止了砍张。张某书跟随李生福走下阁楼时,突然上前抢夺李手中的菜刀,李生福再次用菜刀猛砍张的头部等全身多处致张倒地。随后,李生福逃离现场。案发后,张某书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6年11月7日15:35,重庆达州火车站的车站民警将潜逃的李生福抓获。公安机关抓获李生福时,从他身上缴回10114.5元人民币。
法院:其作案手段极其凶残
近日,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生福目无国法,因被害人梁某配不愿赊钱给其继续赌博而持刀将梁一家四口残忍杀害,最终劫取了人民币9000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其作案手段极其凶残,情节、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并罚并予以严惩。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生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彭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