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岁的贵州农民郑维江来到北京,将87岁的著名书画家吴冠中告上法庭,称其抄袭自己作品。昨日,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郑维江说吴先生于2006年展出的书画作品抄袭了自己2001年就创造出的“抽象文字画”,“在创作技法上,吴先生完全剽窃了我的。”
草根作家称要大师道歉
昨日,记者在北苑见到了郑维江。得知海淀区法院已受理此案,郑维江看起来非常高兴。记者了解到他来自贵阳市息烽县养龙司乡,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已自学书法、绘画20年,获了不少奖,办过画展。他在乡里开了一家照相馆,生意还不错。郑维江告诉记者,2001年他摸索出“抽象文字画”,即将西方抽象绘画、中国水墨画、中国文字融合在一幅画中。为求得名家点评,该年年底他将自己的作品寄给了吴冠中先生,但此后杳无音信。
2006年2月,郑维江将自己的部分抽象文字画公布在一些书画网站上。今年3月他在网上发现吴先生新近展出《霸王不别姬》、《羊肠道》等4幅“汉字画”与“抽象文字画”在创作手法上如出一辙,有关报道中还称这种手法为吴先生独创,郑维江对此很不满,他在一些书画网上发帖《大家看看吴冠中是否抄袭了我的作品????》。
郑维江向记者展示了自己和吴先生的作品,这些作品都是以文字为主体加上色彩,吴先生的作品中字迹清晰,颜色明亮,郑维江的比较抽象,使用的字体多样,有的是隐藏了一首古诗,有的是杂乱的文字。二者作品的构思和内容也均不同。他来到北京后试图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找吴先生,“希望他给我合理的解释。”但见面未果,遂起诉至法院。“我对吴先生非常尊重,我打官司不为钱不为利,只希望吴先生在《美术报》上公开向我道歉。”
吴冠中好友直斥无聊
记者在网上浏览发现不少网友议论此事,部分人支持,但多半持质疑态度,认为郑维江在炒作。
记者致电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离退休办公室,试图与吴冠中先生取得联系。办公室的姜先生称吴先生不会向外透露联系方式,“经常有人来说吴先生抄袭自己作品,吴先生自己表示对待这样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予理会。”
吴冠中的朋友李先生表示自己和吴先生还都不知此事,但这种做法实在很无聊,他们都不会关注。
创作技法不受法律保护
岳成律师事务所的邓亮律师在看完二者的画作后告诉记者,总体应不构成侵权,它们在表现形式上差距很大,仅仅是在创作技法上有可能类似。美术作品在创作技法上相互影响、相互借鉴很正常,在文学艺术领域对创作技法任何人都不享有专有的权利。因此,不应以使用技法相同或相似来认定侵权,只有涉及作品的表现形式雷同,才有可能是侵犯著作权。当然如果有人摸索出了一种新的创作技法,可对此进行宣传,提高知名度。(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