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民警吴宝山在抓捕几名盗贼时,被盗贼驾车撞死。记者今天上午获悉,7名盗贼均已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刑罚,其中驾车撞人的胡雨被判死刑,其余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到20年。
7名盗贼均是河南籍农民,他们都是固始县的同乡。这7人最大的才23岁,最小的只有19岁。2006年1月12日1时许,胡雨驾驶盗窃的金杯牌面包车,伙同王强等人到大兴区旧宫镇某购销中心盗窃散热器片时,被事主发现,王强用砖头向事主投掷,后与其他被告人一起乘坐胡雨驾驶的金杯面包车逃跑。当车行至大兴区旧宫镇旧忠路东侧石子路时,被接警后进行追捕的大兴分局红星派出所民警吴宝山等人拦截。胡雨停车后,不听站在车右前方的吴宝山劝阻,抗拒抓捕,猛然加大油门,向左操作方向盘,将吴宝山撞倒并碾轧后逃离现场。吴宝山因创伤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事后,吴宝山被追认为中共党员、革命烈士。
“公诉人说的不对,我没有撞吴宝山,只是‘剐’上了他。”19岁的胡雨否认是故意撞死吴宝山,他说自己当时没有看见吴宝山,只看到路边停着一辆地方牌照车。
对于胡雨的辩解,市一中院认为,目击证人及其他盗贼的供述均证实,吴宝山站在胡雨所驾车右前方,胡雨猛加油,迅速驶出将吴宝山撞出。根据《尸体检验报告》记载,吴宝山胸部大片状皮下出血,胸骨横断骨折,双侧肋骨多发多段骨折,胸主动脉断裂,肝脏、脾脏及右肾破裂,符合胸腹部受到巨大钝性暴力作用形成,所以胡雨是明知警察站在车前,为逃避罪责抗拒抓捕,不计后果猛加油门驾车将警察撞倒后逃跑。(记者杨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