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蚌埠市警方在查处一起非法墙体广告和制办假证的行动中。偶然发现,满墙的牛皮癣广告背后竟然隐藏着一家专门从事窃探他人隐私、骗取钱财的私家侦探社。4月20日,这家“私家侦探社”的“社长”刘某被治安处罚并追缴非法所得。
“牛皮癣”供出私家侦探社
2007年4月17日,蚌埠市宏业村派出所治安队巡逻至该市解放路立交桥下时,发现烟墩村加油站一处宽大洁白的墙面上有一条“私家侦探”的牛皮癣广告。细心的侦察人员根据广告上的手机号码询问侦探社,得到回复:服务项目是帮助解决各种难办的事。如:找人、找证据、追款、追账、调查男女外遇等。当询问私家侦探办公地点和收费标准时,服务员表示是流动办公,随传随到,收费标准,视情况难易程度而定,一般在500元至3000元不等。当地警方根据初步调查确认,这是一家专门窃探他人隐私、牟取暴利的“散兵游勇”式地下私家侦探社。
请君入瓮智擒“私家侦探”
当日15时许,蚌埠警方经过一系列布控,展开了一场请君入瓮式的抓捕行动。一位“顾客”拨通了盛鑫私家侦探社的电话,询问调查女方外遇的情况,对方回答:每天费用500元,派专人跟踪调查,3天之内回复结果,并详细询问女方的资料并要求提供女方照片。随后,“私家侦探社”将价格涨到3000元,并约好17时许当面交接。当这名“顾客”来到约定地点,等了很久,迟迟不见侦探的踪影时,又打通侦探的电话称,女方现在正坐一男子开的“别克凯越”牌轿车去宏图商场购物,对方马上提出,跟踪这样的大款难度大,要将服务费加到5000元。无奈之下,“顾客”只好答应他的要求。双方约定在市区的一家休闲大浴场的服务大厅见面。当私家侦探社的刘老板兴致勃勃地来揽这个“大生意”时,被便衣警察逮个正着。
“老板”因办假证多次受查处
面对威严的警察,刘老板供出了自己的“个人经历”:刘某,现年50岁,住蚌埠市大庆街道郑郢村,1989年及1996年两次被判刑,2007年4月5日因乱涂广告,被蚌埠市行政执法局查获,以后又因给人办假证多次受到查处。“刘老板”自知造假证查得严,生意不景气,就想另谋财路。
去年11月份,刘某听一名狱友介绍,广州开设私家侦探社生意火爆,回蚌后也萌生了此念,于是自任“总经理”,从社会上招聘男、女各一名任业务经理、调查员,分别在市内各区的墙脚和解放路立交桥下涂写“润发广告公司”、“盛鑫调查中心”、“私家侦探社”等非法广告,招揽生意。他们采取“散兵游勇”式的方法,平时利用通讯工具联系业务,以躲避公安机关的查处和打击。
窃取他人隐私法理不容
据警方介绍,自2006年12月初开业至今,刘某相继接到几笔生意,一名市民让其查找单位领导超生情况及小孩的去向,刘某索取服务费500元;2006年12月底,又帮一姓张的女士跟踪调查其夫外遇一事,索取服务费1000元;今年2月帮助一自称小伟的男士跟踪调查其姐夫外遇一事,索取服务费1000元;今年3月底帮助王女士调查、跟踪其夫外遇一事,索取服务费1000元。
刘归案后,民警向其宣读了公安部关于查处取缔私家侦探社的通知,并向其宣传窃取他人隐私,乱涂、乱写非法广告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人身权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勒令刘某立即停止私家侦探的活动,并退缴非法所得,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罚。 (陈黎明、陈富贵、强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