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用“为人师表”来赞美教师的高尚品德,可成都某高校教师谢昆不仅与学生罗某、周某豪赌,在赌博输钱后,还协助赌友钟袁恺等抢劫两学生6600元现金。随后又在钟指使下,协助其转取了罗某信用卡上2.3万元存款。昨日,高新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抢了学生现金又抢信用卡
谢昆今年24岁,由于才艺出众,刚大学毕业就被成都某高校相中。“我简直不敢相信他会去抢劫,而被他们抢劫的对象,又是我们的学生!”听说谢昆被公诉,他的不少同事都早早赶到法院旁听,都对谢昆表示惋惜。而更让大家弄不明白的是,钟袁恺还是城东某房地产公司白领。
据介绍,去年7月2日下午,谢昆、钟袁恺、罗某以及王飞龙相约在城南某茶楼“诈金花”。不到10分钟,罗某被“洗白”,随后又两次去某银行取款柜上,支取了1万元现金。半小时后,罗某刚取来的钱也快输光了。恰好这时,罗某的同学周某打电话来,罗就邀请周某加盟赌博,并提出改“斗地主”。随后,罗某手气好转。
“你娃靠假牌赢了多少钱,今天全部吐出来!”几分钟后,钟袁恺突然扔掉手中的扑克吆喝起来。谢昆见状上前帮腔,称钟袁恺最近共输了4.5万,他也输了1.5万,他让罗某承认6万“诈骗”额。并协助钟袁恺搜走两学生身上6600元现金。
钟袁恺随后搜缴了罗某身上一张信用卡,然后交给谢昆,让他与王飞龙一道,把罗某押解到附近某银行取款柜上查验存款。发现卡内有2.3万元存款后,钟袁恺勒令罗某将存款转到自己账户上。
想到老师还敲诈自己,罗、周越想越气,于是就向警方报案。警方带着罗、周两人赶到交钱约定地点,将王飞龙、谢昆及钟袁恺相继抓获。
抢劫的是赌资还是私人财物?
公诉人指控3被告涉嫌抢劫罪,且金额巨大应严惩。3被告当庭翻供,称公诉人的指控是在他们“头脑不清晰状态下”向警方陈述的。钟袁恺等人声称,他们先后与罗、周等人有过5次赌博,共计输出数万元现金。因罗、周两人都是赢家,才决定向他们索回赌资。公诉人当庭予以否定,称3被告使用暴力手段,获取罗、周两人钱财行为构成了抢劫罪。
3被告的代理律师还一致认为,罗、周两人以打假牌的方式,骗取了钟袁恺等人的钱款,钟、谢等识破骗局后索回被骗钱款并非抢劫。即使抢劫事实成立,钟、谢等抢劫的属于赌资,并非公私财产,因此不能构成抢劫罪。公诉人否认这一说法,称罗某是在钟袁恺威逼下,为了保全性命才违心“捏造”打假牌的事实,公诉人列举了大量证据,证实罗某是被逼迫的。且他在赌博过程中,并非赢家而是输家,因此不可能打假牌。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院决定休庭后择日判决。(王仁刚、吴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