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自己娇小的身材,汪某男扮女装,以女性身份住进同事家。趁同事不备盗走同事900元、2枚铂金戒指和一部富士相机。昨天上午,石景山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上午9点20分,汪某被法警带进法庭。记者注意到,汪某身材矮小,皮肤白皙,根本看不到胡须和喉结。
“你为什么要以女性的身份进入公司工作?”法官问。
“我喜欢当女的,从小就喜欢。”汪某声音纤细,坐在后排的记者几乎听不清他的回答。
“事主待你很好,你为什么还要盗窃事主的东西呢?”
“我与她老公有不正当关系,我怕身份暴露出来,就想偷了东西赶紧走。”
“你是同性恋吗?”汪某摇了摇头,法官没有再追问。
据了解,2006年7月,汪某来到事主秦女士和老公开的公司做临时工。见汪某是个女孩,秦女士便将其带回自己家居住。两月后,秦女士发现银行卡内900元钱被人取走,随后又发现家里的2枚铂金戒指及一部相机被盗。汪某被抓后,其真实身份才公开。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汪某当庭表示没有异议。该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郭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