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3岁的变性人高婷婷为名誉权讨要124万元精神赔偿的起诉,被东城区法院驳回。令人意外的是,高婷婷一脚刚踏出法院大门,就被早已守候在法院门口的警察押上警车。据悉,她被捕的原因是涉嫌妨碍公务罪。
变性人出庭身穿超短裙
昨天上午9点,身穿艳粉色高领毛衣配着鲜红色超短裙的高婷婷站在法庭上听候判决。年过三十的她,原本是山东小伙,当过兵,结过婚,是一对双胞胎的父亲。1994年,高婷婷开始穿女装生活,后来成为变性人。
“这些内容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使得我失去工作,居无定所。”高婷婷在此前的庭审中说,《纠正上帝的错误》一书把自己的变性隐私放在书中,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法院认为,书中涉及的高婷婷变性的内容是经过她同意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不属于隐私范畴,判决驳回她的全部诉讼请求。“我要上诉。”宣判后,高婷婷激动地表示。
曾做洗头工因钱起纠纷
在六七家媒体的包围下,高婷婷走出法院大门。突然,早已守候在法院门口的几名民警围住了高婷婷,在出示证件后宣布其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而被捕。民警们用手铐将她的双手扣在身后,将其押上了警车。整个抓捕过程只持续了三四分钟,高婷婷没有进行任何反抗。这一幕令在场的所有媒体记者、法官感到惊讶不已。
记者事后从朝阳警方了解到,高婷婷去年6月在四惠附近的一家洗头房工作,一天,有个民工来请她做服务,结果发现她原来是个男的而不愿意给钱,两人发生争执打了起来,民工报了警。次日,警方到洗头房调查,发现其并无营业执照,便要带高婷婷回公安局,但高婷婷不予以配合,与民警发生冲突,后高婷婷被刑事拘留。不久,她办了取保候审。在此期间,高婷婷没有配合警方调查,脱离了警方视线。朝阳公安分局遂于昨日将高婷婷依法执行逮捕,高婷婷将因此面临刑事诉讼。(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