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交警程时发纠集社会青年打死枣阳司机一案,昨日宣判。黄石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程时发死刑。
2005年12月11日晚10时许,一辆运输酥梨的货车经过阳新浮屠收费站时,被执勤交警程时发拦停。程时发称货车超载,准备开罚单。货车司机孙铁称已在黄石被罚过款,并出示了罚单收据,但程时发坚持要罚款。
坐在副驾驶上的另一男子下车与程时发交涉,随后发生激烈争执。有人拨打110报警后,程时发只好将孙某放行。
110民警离去后,程时发致电社会青年王伟,要求找人教训孙铁。王伟表示同意,并纠集多名社会青年,乘坐面包车追赶孙某的货车。
孙某的货车被面包车挡住去路后,8名男子手持钢管,对孙某进行殴打。这伙人离去后,孙某停止了呼吸。
事故发生后,阳新县公安局给孙家垫付了70万元损害赔偿费,程时发和王伟等人随后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程时发为报复孙某,指使王某等人故意伤害孙某的身体,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一审判处程时发死刑,王伟死缓,其余7名男子,分别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邓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