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的鲍某一直想找个上门女婿继承家业,他终于心愿得偿,但没想到却是全家噩梦的开始。6年前的婚礼上,上门女婿周某拔刀砍了他,6年后,周某出狱又毒打了前妻(鲍某的女儿)。
面对检察官,周某坦承,这长达6年的怨恨,都因为鲍某对他的“侮辱”。
婚礼当天砍伤岳父
事情还得从1998年说起。30岁的周某在师傅的介绍下,与鲍某的女儿小丽相识,两人虽然相差11岁,但很快就爱上了。
2000年,他们开始谈婚论嫁,周某家徒四壁,他答应鲍家做上门女婿。两人办理了结婚手续,周某也搬进鲍家生活。
但结婚后的生活并不像周某想象得那么愉快。只有初中文化的周某,一直没能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平日里,他(鲍某)对我很凶的,管东管西地做规矩,还不给我好脸色看,我们经常为一点点小事吵起来。想想我是上门女婿,也只好忍了。”
但忍耐并没有将怒火平息,周某最终还是爆发了,还是在结婚当天。
2001年1月20日,周某和小丽按当地习俗举行婚礼,洞房自然安排在女方家。
吃喜酒期间,周某无意中听到鲍某和别人在议论他,这可把他激怒了:“这样下去还怎么在鲍家站得住脚,还怎么做人?”周某越想越气,终于爆发了。
他冲进厨房,拿起菜刀,磨了两下,趁鲍某不注意,从其背后当头连劈两刀,鲍某当场倒在血泊中。他又举起菜刀劈伤了旁边的人。参加婚礼的人赶来,将菜刀夺走。
原本喜庆的婚礼演变成一场血光之灾。
2001年6月,周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7年,他和小丽短暂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
埋伏桥下棒打前妻
但是仇恨并没因此消解。
2006年1月,周某提前释放。然而他并没有去珍惜这难得的自由,反而对鲍家人怀恨在心。加上在离婚时分配婚前财产,鲍某原本答应给他5000元,后来却只给了4000元,周某决定实施报复。
2006年6月的一天,周某来到鲍家,打坏木门5扇,被行政拘留10天。
今年1月10日,周某的仇恨又开始作祟,他骑车来到小丽每天都会经过的一座小桥边,捡了一只塑料袋,烧了两个洞套在头上,只露出一双眼睛。然后他捡了一根木头,守在桥下。
15时左右,小丽果然骑着电瓶车过来了,周某拿着木头冲上去,朝着小丽的头部狠狠打了一下。小丽从电瓶车上翻下来后,周某又在她的头部和颈部打了数下,造成小丽头皮裂伤,右额、顶骨骨折。
昨天,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周某提起公诉。
男女相处是门学问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江浙一带经济发达地区就开始流行招上门女婿,杭州萧山区的招赘热还曾引起全国媒体的关注。这些地方许多父母都是做生意富裕起来,家里又都只有一个女儿,他们害怕晚年生活太过孤单,就想招上门女婿,生了第三代也可以养在自己家,由此引发众多家庭纠纷。周某的事例是比较极端的一个,但却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上门女婿和女方家人间该如何和睦相处?
社会学家表示,上门女婿,俗称“倒插门”,在过去,由于受到传统观念影响,这种男方落户女方、承担照顾岳父岳母的责任,孩子还要冠以母姓的特殊人群,常常被认为是没出息的代名词,因此上门女婿经常受到社会的歧视,引发一定的心理障碍。
如果在这种状况下,女方家人还用一些偏激的言语指责上门女婿,或者时不时说一些类似“看不起他”的话,很可能加重上门女婿的心理负担,最终会因为一些偶发事件演变成正面冲突,从而终止婚姻。
上门女婿和女方家人之间关系的处理,归根结底还是需要双方共同努力。上门女婿要时时给自己心理减压,既然选择“倒插门”,不管当初是什么原因,就要做好接受各种“有色眼镜”审视的心理准备,放宽心境才能避免走向极端。
而作为女方家人,也应当多些包容心,毕竟堂堂七尺男儿为了爱情和家庭,放弃了一些东西,作为长辈要从家庭和睦的角度出发,少一些言语指责,家庭才能和美,否则也失去了当年招赘的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