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搭档名气行乞
老王很得意自己能讨到钱。他还有别人学不来的两套“杀手锏”:英雄名头和媒体配合。1994年12月,老王追一个偷车贼。和持刀贼搏斗,被捅了一刀,穿的五件衣服全被鲜血染红了。好在刀尖在离心脏3毫米的地方停住了。在那之后的一个星期里,王少华接受了数十次采访,他的名字也反复出现在报纸和电视上,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他,甚至上了公交车还有人给他让座。
这次见义勇为成为老王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大难不死的王少华有一种强烈的自豪感。经过了这件事,王少华助人为乐的事儿更多了,两年内他连续救了5次火,还在菜市场蹲点抓扒手。一时间,他被媒体称为湘潭的“活雷锋”。若干年以后,能帮人讨到钱,获得别人信任,很大程度上仰仗挨的那一刀。从2002年开始讨钱起,王少华消除募捐者疑虑、打动他们捐款最有效的一招,就是把精心收藏的、刊登他见义勇为事迹的、1994年的《湘潭日报》拿出来。“我是见义勇为的王少华,我不会骗人!”
2002年,王少华提前退休了。已经50出头的他仍闲不下来,他把自己的手机号公布在报纸上,希望别人有困难就来找他。湘乡一名农村中学校长电话求助,请老王帮3个贫困孩子解决学费。同样囊中羞涩的老王想了一个办法,利用自己“活雷锋”的牌子去募捐。2002年年底,经过半年多的“募捐”,2800多元讨来的钱交到了需要帮助的学生手中。他特意叫上了几个熟悉的记者拍了照片,再次成为媒体焦点让王少华很有成就感。此后,他又像上了瘾一样到各个周边县上的学校跑了一圈,主动要求帮助失学的孩子。
有朋友评价老王的“乞讨经”是“君子善借于物”。每次老王的募捐都会请当地媒体报道,一是为了宣传,扩大影响,二是为了公证,“老王我没贪钱。说实话,我私心的话讨到一万,我只给五千,自己留五千,也没人追究我,也没人证明我。所以怕到时说不清。”老王善于揣摩别人的心理。“许多人不在乎那点钱,但是却对出名有兴趣。我把媒体叫来报道,他就愿意出钱,还不好意思数额太低。”他还总结了一整套“扩大影响”的办法。“困难户太多,一开始报纸也不会感兴趣,但是有了捐款,再有单位领导出面,记者一般会报道。”拿着报纸的报道再去讨钱,往往事半功倍。
王少华乐于和媒体联系,习惯收集每一篇对自己的报道,他毫不讳言从“替人讨钱”中得到的满足感:“把钱交到学生手里,是最高兴的时候了;第二天看报纸,看到自己的照片,又很高兴!”这种满足感足以抵销围绕在王少华周围的怀疑与嘲讽。有人认为,这个1994年为抓窃贼身负重伤的“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只是想借此再度出名。他理直气壮地声称:“我就是需要出名,越出名,才越方便为更多的贫困户讨钱。”一同体验过讨钱经历的周校长说,很少有人能忍受这种讨钱的屈辱。但是老王似乎活在自己普度济世的英雄梦里,对外界错愕不解的神色和冷嘲热讽完全可以忽略不见。
民政局:我们得考虑面,王少华只考虑点
3月12日,老王还是因为去“讨钱”被某区民政局长误解而哭了一场。老王说,平常他受到的冷遇和误解比这个还多,他都能接受,但民政部门的误解让他最难受。这已经是老王去“讨钱”,第三次被同一位民政局的领导骂。2006年,家住湘潭市韶山西路的湖南大学学生姜某得了尿毒症,下岗的父母沿街乞讨一天,只讨到了27块钱,最后跪地请求老王帮忙。老王找了媒体报道,然后直接找到湘潭市委书记陈润儿批示,要民政局和团委给予救助。老王拿着报告去找了这位区民政局领导,这位局领导却喝斥:我对你这个人根本不相信,这件事不是你管的,你也管不了!虽然民政局最后还是出了钱,但老王却耿耿于怀。
民政部门却也拿老王头疼。“要是有100个王少华这样做慈善到处窜,湘潭也乱套了。”湘潭市慈善会主任莫志敏罗列了三大“头疼”:民政部门做工作都是分内的,默默无闻,老王做点屁大的事情也喜欢找媒体报道,让外界觉得民政部门不作为,全是他在做事;不按程序,动辄直接找市领导,造成民政工作很被动;带着救助对象到处上门,赖着不走,影响部门工作,许多部门领导见了他都很头疼。
湘潭市民政局副局长易德佑说:对于王少华这个人,我们首先要肯定他,做了一些工作,帮助了一些失学的孩子和孤寡老人。我们其实一直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他说:民政部门并不是不作为,我们也是竭尽所能。湘潭光城市低保就要支付5000万,民政资金远不足以满足每个困难者的需求。政府要考虑全盘,考虑公平原则,只能是撒胡椒面,体现政府的关怀救助,不能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一个人身上,然后其他人就无法得到救助。
义工联盟构想
认识老王的人多,都找他帮忙,有时晚上12点还有人打电话。有些找不到老婆的也找他,没有钱也找他,家庭矛盾要寻短见的也找他。老王照应不过来,开始寻思寻找像自己一样喜欢做好事的人成立义工组织。他打比方说,就像好多人落在水里,我只能救一个算一个,但是如果有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就能救起更多。
早在2003年5月,王少华等就向湘潭市团市委和民政局申请筹备成立“湘潭市弘扬雷锋精神促进会”,申请在团市委顺利通过,但是湘潭市民政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规定,认为该市已有慈善会、希望工程促进会、见义勇为促进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同意再成立“弘扬雷锋精神促进会”。
在老王看来,这些政府的组织都是官僚机构,缺乏和民间良好的沟通渠道,每年象征性地搞点形象活动,做不了实事。有钱并愿意资助别人的人其实很多,但是缺乏有公信力、和民间沟通良好的组织进行信息和资源的整合。他纳闷,自己想组织一帮人实实在在做好事为什么却不让。
2005年4月,湖南都市频道的“小李飞到”栏目记者李炜和王少华、长沙的“雷锋”常振伟等商议,成立“湖南省义工联盟”,发展了长株潭会员200多人。但因为不够规范,没有办公场地,缺乏具体的组织规章等,最终也没有被省民政部门批准。前不久,《南方周末》记者采访老王,他请求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登出来。他说:“我的目的是和大家一起讨论,义工该怎么做得更好。”报道发出去以后,老王接到上千个电话。电话千奇百怪,有的说:“我没有老婆,你能不能帮我找个老婆。”有的说:“我想卖肾,只要8万元,你能帮我联系吗?”……大年三十上午,一个21岁的重庆女孩打电话说和父母吵架,想自杀。老王安慰了她一个多小时,被女孩的情绪感染了,也哭了一场。当然,也有很多人打电话过来,想给老王帮忙做义工,提供资金帮助。老王的“业务”显然大了。
民政部门的领导显然和老王想的不一样。湘潭市民政局副局长易德佑说:民政部门的谨慎更多是考虑如何规范和有效监管。民间的慈善和爱心值得赞赏,我们也需要更多的社会义工。但做好人做好事也一样要有章法,不能超越政府。你可以给民政部门提供一些情况,利用做义工的形式募集一些资金,但应该通过慈善会再转交给受助人。对此,老王的理解是,他们就是怕我抢了他们风头。
有许多人想跟老王一块做好事,老王说大多数是叶公好龙。有一次,两个女大学生要参加老王的义工联盟。老王问,你们知道当义工得做些什么吗?女孩子回答,不就是给困难的人洗洗衣服,干活吗?
老王说:做我这种义工,不是形象工程,你要每天帮有困难者跑坏几双鞋地募捐,受很多辱骂、白眼,吃饭路费自己垫付,而且很可能结局是别人不但不领情,反而误解你是为名利。“做这个就是要能咽得下十二把鼻涕龙,你吃得消吗?”他把自己的故事讲给她们听,两个女孩子听得脸都变了色,后来再也没来过。(记者 欧阳洪亮)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