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在五台山五峰宾馆一间会议室内 ,五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宁武县委副书记杨建军涉嫌贪污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其妻马清秀 、女儿杨晓平及司机刘玉平一同走上被告席。
原定8时30分的开庭,据称因被告人身体原因被推迟到9时40分。随着审判长的一声槌响,4被告先后被押进法庭,除被告人杨建军戴手铐进入法庭外,其余3被告均着便服,未戴手铐 。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建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105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7万元,共计受赌数额122万元 ,构成受赌罪。同时被告人杨建军还利用职务上的权利,侵吞公款3万元, 构成贪污罪。此外, 杨建军和马清秀的个人和家庭财产以及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931.9万余元巨款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杨晓平明知其父母转至自己名下的巨额存款346.9万余元系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 构成窝藏、转移赃物罪。案发后, 杨晓平退出赃款155.95万元。检察机关还认定被告人刘玉平介绍贿赂16万元, 构成介绍贿赂罪。
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杨建军大部分予以否认。中午11时40分,法庭宣布休庭。13时接着开庭。法庭调查一直进行到18时40分,截止记者21时10分发稿 ,法庭辩论仍在进行中。
宁武“饿虎书记” 五台山受审
4月3日,佛教圣地五台山。
一大早,五台山五峰宾馆门前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警车,车上下来的每个人表情肃穆,步履匆匆,来来往往的游客好奇地驻足打量,窃窃私语。
8点刚过,一辆囚车由远而近,十几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各就各位,宾馆门前随即进入紧急戒备。车门打开,一个年过半百的男子迈着迟缓的子被押入宾馆。在宾馆四楼会议室,一场被称为“忻州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审判即将开始。
这位在五台山受审的被告人,是宁武县原县委副书记杨建军,他被检察机关指控贪污3万元、受贿122万元,另有900余万元的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与他一同出现在被告席上的,还有他的妻子、女儿以及司机。
将法庭设在旅游胜地的宾馆内部,在全省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记者在庭审间隙,向忻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翟北安询问原因,翟爽快地回答,杨建军案由忻州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后,指定五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五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五台法院条件简陋,几乎没有一个能容纳上百人旁听的法庭。经研究,决定将开庭地点选在五台山五峰宾馆会议室。
“避开说情者的感情轰炸,也是重要原因。”宁武县委一位干部告诉记者,“在宁武,杨建军绝非等闲之辈。”
杨建军,今年52岁,原平人,2001年8月任宁武县县委副书记。说起来,这位县委副书记与震惊全省的宁武 “7·2”矿难瞒报事件还有一段“不解之缘”。
就在这场矿难中,38人的死亡人数在宁武县委副书记李天恩、副县长李德生默许下,确定为19人。之后,李天恩、李德生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检察机关起诉,分管农业、宣传的副书记杨建军因此成为兼管政法、煤炭的实权人物,被称为“矿难的最大受益者”。
仅仅一年后,杨建军也紧步前任后尘,黯然落马。经检察机关查明,“杨副书记”家里的存款达663万余元,上海、原平的多处豪宅价值429万余元,其“总资产”达到1000余万元,创造了我省“历届”落马贪官涉案金额的最新记录。
消息传来,舆论大哗,“身家千万”的杨建军被愤怒的宁武人称为“饿虎书记”。
一家三口法庭相聚
杨建军的家庭“阵容之强”,一度令人羡慕。
杨妻马清秀,大学文化,案发前任原平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工作作风泼辣,是有名的女强人。大女儿杨晓平,大学毕业后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任职。身为县委副书记的杨建军,更是一家人最大的骄傲。
2006年5月24日,随着杨建军的被抓,这个家庭不再被人“羡慕”。
2006年8月22日,杨妻马清秀因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逮捕。
2006年10月20日,杨晓平被逮捕。检察机关认为,杨晓平明知其父母转至自己名下的巨额存款系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构成窝藏、转移赃物罪。
经检察机关查明, 2005年间,杨建军在北京、太原存款四笔,金额为32万元。
2005年以来,杨建军退居幕后, 由其妻出面,先后在北京、上海、原平、太原等地存款13笔,合计金额152万6860元。
随着存款越来越多,两个女儿派上了用场,他们安排大女儿杨晓平以杨父的名字,在北京、上海、太原、原平等地办理存款13笔,又以二女儿的名字在北京办理存款两笔。另外,杨晓平还在北京、上海等地办理存款20笔。
2004年8月,杨氏夫妇又在上海浦东新区以杨晓平的名义购得价值167余万元的住房一套。
2006年5月,杨建军又和妻子、女儿在上海购买价值249余万元的豪宅一套。
4月3日,杨建军作为被告人与分别近一年的妻女在法庭外相见。杨建军头发花白,情绪低落,妻子马清秀披一件军大衣,强作笑颜,女儿杨晓平脸色苍白,泪流满面。三口人抱头痛哭。激动之下,杨建军一度血压升高,经紧急抢救,方脱离危险。
上午9点半,杨建军“率领”妻女依次出现在法庭上,旁听席上发出阵阵叹息。当公诉人抑扬顿挫地宣读起诉书内容时,一家三口你望着我,我望着你,似有千言万语。
杨副书记当庭“痛斥”说情风
2006年2月19日,杨建军以宁武县煤炭资源整合县委副书记的身份,带领有关人员到马连沟煤矿突查私采乱挖行为,查扣了3台装载机、3台挖掘机和3台运输车辆,并没收了非法生产的煤炭,其中包括非法采煤者谷某的4台机械和千余吨煤炭。
就在这次行动中,杨建军被指控收受其司机刘玉平转交的谷某贿赂16万元。
“我从来不与司机进行这种交易。”杨建军说,他的声音很低。怕没有表达清楚,又补充了一句,“我也从来不认识谷什么。”
但刘玉平当庭陈述到:“我告诉杨书记,说人家要给咱好处费,书记说那看看吧。”
第二天,谷某将10万元交给了刘玉平,刘转交给杨建军,奇迹随即出现,谷某的煤要回来了。
但两台挖掘机、装载机还没有下落,眼看每天的租金“噌噌”往上涨,谷某又一次找到刘玉平,“看来还得给钱,不给钱要不回来。”
这时,距突查行动已经过去了50多天。
“为什么拖50多天不处理?”公诉人问杨建军。
“为让他们吐点血。”杨建军脱口而出,但马上发现“味道”不对。
“让谁吐血?给你还是给县里?”公诉人紧抓不放。
沉默。
“对于处理此类事件,县里有规定吗?”公诉人变了一个话题。
“有,联席会上专门定的。”杨建军回答。
“那为什么不按规定办,而拖这么长时间?”公诉人又回到了刚才的提问。
“规定是规定,根本执行不下去!”杨建军突然激动起来,提高了声音,“你们问一问,每次有个行动,说情的挡都挡不住!”
就在这次行动中,与谷某一同被没收机械的其他人也纷纷找人说情,但他们“仗着”各自来头不小,只是口头拜访杨建军,而没有实际行动,均被“铁面无私”的杨副书记挡回,该罚照罚。杨甚至毫不客气地教训其中一位,“身为党员干部,你怎么能出面说这种情!”
杨建军的这番言行获得了律师的“高度评价”,“这恰恰说明我的当事人秉公执法,不会收受任何贿赂。”
“但是,别人都被从重处罚,而谷某却被从轻发落,这又做何解释?”公诉人反问。
接下来的质证阶段清楚地表明,为了早日要回被扣的机械,谷某再次通过刘玉平向杨建军行贿6万元,杨建军随即安排宁武县交警队处以谷8万元罚款,并让刘玉平通知谷交款取机械。2006年5月17日,忻州市人民检察院调查谷某后,杨建军将受贿的16万元通过刘玉平退给了谷。
“杨建军,你还有要陈述的吗?”审判长发问。
“没有了。”杨建军的声音更加低沉。整个庭审,他一直若有所思、心事重重。(作者:靳子荣、郭风情)